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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 “三中案”定10月27日宣判 马英九:无法接受检方“非常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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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炼乳 发表于 2021-8-12 01:53:06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三中案”定10月27日宣判 马英九:无法接受检方“非常规起诉” 第1张图片


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图片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8月11日讯 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被控在“三中交易案”贱卖国民党党产,遭台北地检署起诉。台北地方法院10日开庭辩论,马英九强调是依照广电相关规定让党政军退出媒体,没有犯罪,无法接受检方对他“非常规起诉”。全案已辩结,定10月27日上午11点宣判。

报道称,检方起诉马英九,2005年当选国民党党主席后,与“中投”公司前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等人“三中交易案”,设计“天龙八步”财务操作手法贱卖党产,害国民党受有72亿余元(新台币)损害,涉犯证券交易相关规定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等罪。

马英九昨日辩论时表示,当时为遵守广电相关规定,在期限内让党政军退出媒体,由“中投”公司专业团队评估最佳方案后,才以包裹方式出售华夏公司股权,检察官却称,“本件交易无急迫性,逾期顶多罚款,难道人民守法是错的?”

马英九指出,国民党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他不能单纯以追求最大商业利润的心态来做党主席,国民党为了重新赢得政权及人民信赖,他有责任尽快处理党产。但因忙于公务,无法事必躬亲,交易具体过程是看到法院卷证才知道,检察官拿他当时不了解的事情指控他犯罪,对他不公平。

马英九强调,他在交易过程中一再要求合法,并请双方律师研拟解决方案,都有录音档为凭,检察官却扭曲他说的话,对他“非常规起诉”,无法接受。他从政三、四十年,一向奉公守法、廉洁自持,从没拿党产一毛钱,也没收取任何买家的钱。(中国台湾网 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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