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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产品质量评价结果、产品追溯信息共享、在线争议解决单证规范都有指南了 5项跨境电商质量管理国家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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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蓝世界 发表于 2021-4-21 12:44:49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杭州日报讯 日前,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63)2021年度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表决审查了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评价结果交换指南、产品追溯信息共享指南、在线争议解决单证规范、出口商品信息描述规范、出口经营主体信息描述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

据悉,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3,以下简称“TC563”)自2016年成立以来,一直以国家标准制修订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截至目前,TC563归口管理已发布国家标准10项,在研国家标准14项。此前,TC563积极参与构建国内电子商务标准体系,通过标准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发挥标准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同时助力监管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指导电商平台、企业不断合规发展。

跨境电商涉及环节多,地域广,如交易涉及的各类信息的表述和质量溯源单证形式等不统一,势必造成信息流转不畅、争议的解决困扰,这五个标准的统一规范,能提升信息流转效率,为争议在线解决建立基础,降低我国跨境电商企业运营成本。”在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院长马东伟看来,《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评价结果交换指南》对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质量评价信息交换流程和质量评价信息内容核心元数据进行了规范,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评价数据的统一描述,确保各环节之间的产品质量评价信息的互联互通。

在顺联动力董事长郭洪安看来,《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追溯信息共享指南》能够有效解决跨境电子商务追溯信息链不完全、信息不一致,信息共享实施步骤不统一等问题,有效保障跨境交易进出口产品来源可溯、责任可究,一定程度上也让消费更加透明。

此外,《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单证规范》规定了第三方在线争议解决平台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单证类型、要素和信息安全要求;《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信息描述规范》为在线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提供基础信息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海关、国税、外管等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套企业之间的标准化信息流通;《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信息描述规范》对跨境电商主体信息进行规范,便利单一窗口建设与跨境交易各环节、各平台间的信息流通,降低我国跨境电商企业运营成本。

“大力提升电子商务标准化水平,对于提升电商平台治理水平,保障平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基础作用。”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邵新华表示,随着全国电商标技委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先后落户杭州,极大提升了杭州电商标准化水平,在当前平台经济规范整顿中,标准化工作应该发挥出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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