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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为什么许多人把美国视为盎格鲁-撒克逊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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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趣挡不住 发表于 2023-3-20 11:03:16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如题。大不列颠移民不过是美国欧洲裔居民祖先的组分之一,爱尔兰岛和德语地区的移民后代也与这个数量相近,而且大不列颠移民也可能是威尔士和苏格兰的凯尔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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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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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丶so瑶瑶 发表于 2023-3-20 11:04:1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英美同源也是个构建的结果,血统上美国人更多来自德裔和爱尔兰,因为西进运动时美国很缺人,正好爱尔兰大饥荒,德国内战也产生大量流民,已经超过英国移民数量了。而且美墨战争夺取了墨西哥大量土地,如果不招募其他国家移民就会被拉丁裔利用人口优势反制,但是美国在新教白人系统里整合得很好。
另外,本身移民的时候就有大量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是凯尔特,不是盎撒,最后爱尔兰还独立了。
明明英国盎萨是一个扩张到全世界却连自己家门口都没搞定的奇葩,结果中文互联网的键政大师却拼命的帮盎萨人构建民族认同,也是奇葩了。
只能说一口一个盎萨,其实多少沾点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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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SSN 发表于 2023-3-20 11:04:28 | 只看该作者
 
德国和北欧那些新教徒国家移民在被英语同化之后和盎格鲁撒克逊人也没什么两样了,这些新教白人占了美国经济政治文化的主导地位,而且通过华尔街控制了世界各地资产,维持了盎格鲁撒克逊世界秩序,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英帝国的影响不会那么快消失的。想想蒙古帝国八百年前的国家,到近代都有莫卧儿帝国打着蒙古帝国旗号的,满清也接过北元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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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胡胖胖呦 发表于 2023-3-20 11:04:36 | 只看该作者
 
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WASP),或称白人凯尔特人和日耳曼人新教徒,是美国最核心的族群,他们的祖先可追溯到殖民时期。
W(白人)A(盎格鲁)S(撒克逊)P(新教徒)
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这个群体一直支配着美国的社会和文化,并在辉格党和共和党的领导层中占主导地位。他们通常在主要的金融、商业、法律和高等教育中占主导地位,并运用通婚和裙带关系垄断了精英阶层。
以WASP为主的各类团体在昂贵的私立高中、常春藤盟校和一些著名的文理学院(如小常春藤盟校或七姐妹校)大多声名赫赫。在底特律地区,WASP主宰着汽车工业。在1967年底特律骚乱之后,WASP向郊区聚集留下破败的市区。
在二十世纪后半叶,外来族裔的影响力增加,WASP的统治地位减弱,渐渐地这个词也带上了轻蔑和冒犯的意味。另外,缩写wasp有黄蜂的意思,不是太好听。
为什么把分割点定在60年代呢?
主要典型一个著名总统的出现:肯尼迪。从参议员到总统,他连续击败WASP竞选对手。肯尼迪是爱尔兰裔,信仰罗马天主教,这在WASP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年代本来是不可能当总统的。肯尼迪的父亲用钱攀上了罗斯福总统,出任驻外大使,这已经是爱尔兰裔能爬上的高位了。
爱尔兰移民地历史几乎是与英国人同时从开拓殖民时期开始的,300年却里一直处于社会底层,直到肯尼迪的出现标志着传统wasp的动摇。肯尼迪遇刺以及家族的连番悲剧也与美国上层政治意识之争密切相关。
直到今天,天主教(或称白人)政治人物经常成为WASP的政治敌对目标。肯尼迪之后到今天,再也没有一个天主教总统。国家往往是在一个前现代的民族核心基础上形成的,为现代国家提供文化渊源、图腾象征和历史记忆,从这个角度来看WASP确实是美国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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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Xizi_MAnQLRdp 发表于 2023-3-20 11:05: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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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某个族裔人口的多少与该族裔所拥有的政治权力、经济地位、社会话语权及对高雅文化(high culture)的主导权并不直接相关。题主提到的美国建国初期的德裔和爱尔兰裔移民虽然人数不少,但由于移民时间晚、宗教观念不同、在独立战争中的态度暧昧等各种原因,使得他们在与根基更稳固、社会关系网更发达的英格兰移民竞争时不具多少优势,甚至在许多方面受到歧视、边缘化对待,参与精英政治的机会自然有限。另一方面,『盎格鲁-撒克逊』这套话术的内在含义与适用范围本就在随着时代演进而不断变化;这一点从对『WASP』概念的出现与演变中便可见一斑:从最初的『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到『白人凯尔特与日耳曼新教徒/WCGP』,再到今天许多英语国家语境下将WASP与『非少数族裔白人』等而视之的现状,可以说社会学意义上的『盎格鲁-撒克逊』一直在被重新定义。
以下是部分展开讨论;时间有限,暂时没列ref,后有空补。
将美国视为盎格鲁撒克逊国家这种观点的依据不在于族裔所占人口的绝对比例,而在于该族裔所掌握的社会资源与权力。刚独立时的美国,若论人口构成,即使除去占总人口近两成的黑人(该比例在南方可高达四成以上),大不列颠移民也只占到白人人口的不到七成,严格来自英格兰的移民则只有四成;若看新移民,1776年前的四分之三个世纪里,输入美国的人口(不论自愿与否)中占比最大的则是非洲黑人。

 第1张图片

Fogleman, Aaron. "Migrations to the Thirteen British North American Colonies, 1700-1775: New Estimates." Journal of Interdisciplinary History. 1992.

但显然没人会以这一事实认为建国时的美国是一个黑人国家,因为占人口比例很高的族群未必拥有很高的经济条件与社会地位;类似地,在白人人口中,移民数量不低于英格兰人的爱尔兰人由于宗教信仰等原因长期受到歧视,而在宾夕法尼亚定居的大量德裔移民也在建国初期十分不受待见,例如富兰克林就对宾夕法尼亚德国人扎堆的现象颇有微词(甚至直到现在还有小众媒体拿特朗普的德裔身份说事儿)。英格兰裔美国人(以新英格兰和弗吉尼亚为两大base)在这一时期的国内事务中的主导地位是清晰可见的,这一点从美国建国一代开国元勋的家族来源上便可见一斑。
以下我列出被广泛接受为『美国国父』(Founding Fathers)的主要人物及其籍贯出身,其中姓名加粗者为非英格兰裔:

  •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弗吉尼亚人,祖籍为赫特福德郡特林(Tring),第四代英格兰移民。第1任总统,大陆军司令,美国独立战争领袖;其余各类开创性头衔太多,不在此一一罗列。
  •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弗吉尼亚人,祖籍为萨福克郡佩迪斯特里(Pettistree),第五代英格兰移民。第1任国务卿,第2任副总统,第3任总统,五人委员会成员,《独立宣言》主要起草者,包括弗吉尼亚大学在内许多机构的创办人,民主共和党创建者与主要领袖。
  • 约翰·杰伊(John Jay):纽约人,法国-荷兰裔,父方家族来自法国拉罗谢尔(La Rochelle),母方家族来自荷兰乌得勒支(Utrecht)。《联邦论》合著者,第1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第2任纽约州州长,联邦党重要领袖,《杰伊条约》美方谈判人。
  •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弗吉尼亚人,英格兰裔,第五或第六代移民。《联邦论》合著者,第4任总统,制宪会议重要组织者,弗吉尼亚法案(Virginia Plan)主要作者,权利法案(即前十条宪法修正案)的重要制定者,因而被称为『宪法之父』『权利法案之父』,民主共和党创建者与主要领袖。
  • 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马萨诸塞人,祖籍为埃塞克斯郡布伦特里(Braintree),第五代英格兰移民。第1任副总统,第2任总统,五人委员会成员,联邦党重要领袖。
  • 萨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马萨诸塞人,前者的远房表兄,第五代英格兰移民。美国革命早期领袖之一,第4任马萨诸塞州州长,美式共和主义的重要设计师之一。
  •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马萨诸塞人,祖籍为北安普敦郡艾克顿(Ecton),第二代英格兰移民。第6任宾夕法尼亚州主席(当时宾州尚未设州长一职),第1任邮政总长,五人委员会成员,《穷理查年鉴》等书作者,美国哲学会、宾夕法尼亚大学等诸多机构的创办者,发明家,慈善家,其余各类头衔与成就不在此一一列举。
  •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生于英属背风群岛中尼维斯岛查尔斯顿(Charlestown),父亲为苏格兰人,生于苏格兰艾尔郡史蒂文森(Stevenson);母亲为苏格兰-法国裔,母方父亲一家可追溯至法国圣东日(Saintonge);1772年移居纽约。《联邦论》合著者,第1任财政部长,美国财政体制的重要奠基人,联邦党的重要创建者与领袖,《纽约时报》创办人。
  • 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弗吉尼亚人,祖籍苏格兰阿伯丁郡,第二代移民。第1与第6任弗吉尼亚州州长,著名的『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演讲作者。
  • 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弗吉尼亚人,苏格兰裔,第五代移民。第5任总统,第7任国务卿,第8任战争部长(该职位现在已并入国防部长管辖权内),第12与第16任弗吉尼亚州州长,民主共和党重要领袖,利比里亚建国的主要推手,其外交政策以『门罗主义』(Monroe Doctrine)而广为人知。
  • 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马萨诸塞人,祖籍为兰开夏郡帕迪汉姆(Padiham),第五代英格兰移民。第1任与第3任马萨诸塞州州长,《独立宣言》第一个签署人,因其华丽的签名式样,『John Hancock』在现代美语中已经成为亲笔签名的代名词。
  • 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诺福克郡塞特福德(Thetford)人,1774年移居费城。启蒙思想家,国际活动家,《常识》作者,深度介入美国独立战争与法国革命,后因《理性时代》一书推崇泛神论而受到诟病,引发争议。
  • 理查德·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弗吉尼亚人,祖籍为什罗普郡库顿豪(Coton Hall),第四代英格兰移民。以第二次大陆会议期间发布的《李氏决议文》(Lee Resolution)而闻名,弗吉尼亚州参议员,参议院临时议长。
  • 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马萨诸塞人,祖籍为埃塞克斯郡大霍切斯理(Great Horkesley),第四代英格兰移民。五人委员会成员,康涅狄格州参议员,第1任纽黑文市市长,『五分之三妥协』的主要提议者之一,唯一一位在四份重要独立文件(《同盟规约》《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宪法》)上签字的人。
  • 约翰·狄金森(John Dickinson):马里兰人,英格兰裔,第四代移民。第5任宾夕法尼亚州主席,第5任特拉华州州长,1774年《国王请愿书》、1775年《橄榄枝请愿书》与《邦联条例》等多份文件的起草者,以《来自宾夕法尼亚农民的书信》而著称,被誉为『革命的笔者』。
  • 查尔斯·平克尼(Charles Pinckney):南卡罗来纳人,祖籍达勒姆郡毕晓普奥克兰(Bishop Auckland),第三代英格兰移民。1804年与1808年总统大选联邦党候选人。
  • 弗朗西斯·霍普金森(Francis Hopkinson):宾夕法尼亚人,祖籍伦敦,第二代英格兰移民。第一面美国官方国旗的设计者,亦是第一版美国硬币(即Nova Constellatio)与纸币图样的设计者。
  • 乔治·梅森(George Mason):弗吉尼亚人,祖籍伍斯特郡珀肖尔(Pershore),第四代英格兰移民。未在《宪法》文本上签字的三位参会代表之一,《弗吉尼亚权利法案》(美国权利法案的重要成文基础)主要作者。
  • 罗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生于利物浦,祖籍亦为利物浦,少年时期移居费城。宾夕法尼亚州参议员,为美国独立战争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亦是美国财政体制的重要奠基人之一。
  • 埃尔布里奇·格里(Elbridge Gerry):马萨诸塞人,祖籍德文郡牛顿阿伯特(Newton Abbot),第二代英格兰移民。第5任副总统,第9任马萨诸塞州州长,未在《宪法》文本上签字的三位参会代表之一,后以『杰利蝾螈』(gerrymandering,带有政治偏向性的选区划界)而知名。
  • 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弗吉尼亚人,祖籍可能为爱尔兰裔,第五代移民。第4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第4任国务卿,以大法官任期内做出对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之判决而知名,美国司法体制的重要奠基人,亦是至今为止在任时间最长的首席大法官。
  • 罗伯特·利文斯顿(Robert Livingston):纽约人,祖籍苏格兰斯特灵郡基尔塞斯(Kilsyth),第四代移民。五人委员会成员,第1任外交部长(该职位后由国务卿一职接替),第1任纽约州大法官(该机构后来拆分为纽约最高法院与纽约上诉法院),以『大法官』(The Chancellor)的绰号闻名。
  • 威廉·布朗特(William Blount):北卡罗来纳人,祖籍伍斯特郡索丁顿(Sodington),第四代英格兰移民。西南领地(即后来的田纳西州)总督,田纳西州参议员,《霍尔斯顿条约》谈判人,后因与英国密谋占领西属路西斯安纳而遭弹劾。
不难看出,其中绝大部分『国父』都是英格兰人或英格兰移民后代;进一步而言,其中大部分人都可被划入狭义概念上的『WASP』群体。不夸张地说,建国初期的美国,直到第一政党制时代结束这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其精英阶层都由弗吉尼亚与新英格兰的英裔移民或移民后裔垄断,以至于有历史学家用『弗吉尼亚王朝』(Virginia dynasty)来形容这一时期。
从第二政党制时代开始,狭义上的盎格鲁-撒克逊精英统治逐渐演变为涵盖面更广的『建国精英』;事实上,将南北战争视为建国精英的一次内战的观点并不稀罕。南北战争后的重建时期与紧随着的镀金时代,一方面见证了所谓老钱与新钱的碰撞,一方面在碰撞的冲击波消散后,『盎格鲁-撒克逊精英』本身也变得更多样化了。类似地,20世纪开始犹太裔美国人的崛起在冲击了原有秩序的同时,也在本能地加快融合。到上世纪中叶『WASP』这个词真正出现时,其社会属性与经济属性早已盖过了最初的民族与宗教属性。而在其他西方国家,『盎格鲁-撒克逊』逐渐变得与『英语国家』相近,亦不再指代某个特定民族背景;这一点在上世纪中叶的法国语境下颇为显著。再往后,尤其是90年代之后,WASP渐渐带上了更多的贬义乃至种族主义色彩,加上指代英语国家时有本已存在的Anglophone一词可供选择,这个词(在学术研究语境之外)的使用频率正在显著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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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qeqj78w 发表于 2023-3-20 11:05:53 | 只看该作者
 
五月花号上的人,主要是英国清教徒,也就是英格兰地区的人为主。
第一块地叫弗吉尼亚virginia。英文处女地。
纽约,就是新约克new york 。英国有约克郡。
以英格兰为核心的北美殖民地,是和不列颠打了一仗才独立,所以可以看出他们的主要掌控者是不列颠人。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以及修正案都是英语写成 立国就是以英语文化为核心的。而且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以及美国的制度是以洛克的思想为核心的。洛克者,英国人也。
爱尔兰人在美国最受歧视,约等于黑人,仅仅高于大清劳工。
德国人确实不少,但是去得晚,几乎没有几个。没有赶上十三块殖民地那个阶段。而且那个时候德意志和普鲁士还比较弱,远不如不列颠发达。黑格尔还因为理论立场模棱两可,被叔本华骂成狗——实际上黑格尔只是体现了当时德语区资产阶级的孱弱。
所以,盎格鲁萨克森~

如果说纯盎格鲁萨克森的族人,就是美国国父华盛顿了。
华盛顿的家族名称出自距离英格兰东北不远的泰恩威尔郡的华盛顿村(Washington),由此证明,乔治华盛顿的确是英国人。(颜值即正义的典范……)

 第3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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