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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 北京奥密克戎病例曾收到加拿大寄出邮件,加方回应将让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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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吧第一帅 发表于 2022-1-19 06: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招奥密克戎,这是很不幸的事情,但还是在常识范围之内——大家小心小心更小心呗。
更让人关注的,反而是传染源的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境外物品是否可以导致病毒感染”。这关系到进出口、商业消费,如果一旦属实,影响非常深远。
目前看,1月17日新闻发布会上卫健委的表态,其实体现出我国与世卫组织对疫情防治理念的差异。
本文转自公众号: 将军箭(jiangjunjian31),抛砖引玉,希望听到您的宝贵意见。
不排除新冠病毒经物品传播!卫健委为什么比世卫组织更谨慎?

❶ 非同寻常的调查结论
和1月11日西安举行的“沉浸式”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不同,1月17日北京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的气氛严肃活泼、内容干货满满。
值得注意的是,发布会用了很大篇幅介绍溯源情况,在通过大数据调查病人的旅居史、风险人群接触史、活动轨迹、冷链接触史…之后,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郑重提出:
不排除其经境外物品而感染病毒的可能。
这是个近乎官方调查的结论,反映出来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
防疫政策的边界应该外延至何处?

❷ 与世卫组织的研究结果矛盾吗?
一、WHO的防疫经验
其实,世卫组织(WHO)在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基础上,对病毒机理与疫情防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得出了一系列防控的指导意见。例如WHO中文版网站上明确提到:
① 食品包装传播、快递邮件等不是新冠病毒传播的有效途径;
不建议在户外场所采取大规模喷洒或熏蒸措施,因为垃圾污垢、粗糙的地表环境、与药水接触时间不充分……将降低消杀效率,无法彻底杀灭病原体。


 第1张图片

应该说,WHO的结论同样是很严肃的(否则将造成全球疫情泛滥的悲剧,并对世卫组织构成严重伤害)。支撑这一结论的深层次事实是:
新冠病毒在构成上,还是核酸长链+蛋白质外壳,在离开人体后存活时间有限、生存条件较为苛刻。
换而言之,由于温度、湿度、物体表面特性等外部环境的限制,新冠病毒不具备长期存活并保持活力的客观条件


 第2张图片

如上图所示,核酸长链(RNA)是新冠的核心物质,而外层蛋白质包膜(医学术语为“脂质双分子层”)是保护病毒活性的一层“油性外衣”,使得病毒在离开人体后存活得更久。
但这层保护膜在气温较低时候容易变硬,在气温较高时候容易失去活性。所以,新冠病毒的传播与温度、湿度、风速、物体表面粗糙程度都有关系,甚至病毒的传播都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第3张图片

至于日常检测过程中经常报道的“物体表面检测阳性”现象,其实是发现了病毒的核酸片段,证明出现过病毒的RNA物质——至于它是不是活性的病毒,则需要进一步确认。
例如病毒学研究表明:
病毒失去活性后,其RNA链并未完全瓦解;而核酸检测是与标记链结合的,所以会显示出阳性结果。(但此时)病毒的蛋白质已经失活,只剩下一堆不具备威胁的核酸链。
通俗地说就是:
核酸检测相当于对病毒的尸体检测,并不能说明发现了活蹦乱跳的传播元凶。
这个结论的真正意义,是坚持适度防控原则,避免引发抗疫的过激反应、造成社会性恐慌。

二、卫健委对病毒传播有了新认识
需要明确一点,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逐渐深入的过程。从时间主线来看,新冠病毒流行时间还不长(2年多)、病毒迭代变异快(尤其是传播性极强的奥密克戎的出现),因此,对病毒及疫情的认识是一个迭代前进的过程
从逻辑上讲,单一的、无法重复的案例不具备公认性,这就是所谓的孤例不证。但对北京病例的溯源,以及几乎同期发生的深圳病例的调查结果(病人从事境外冷冻试剂收发业务,在工作中曾接触与分拆北美快递)均表明:
不排除其经境外物品而感染病毒的可能。
这个结论建立在剔除其他排他性事件的基础之上,它锁定了更高概率的传播途径并更新了疾病防控逻辑,是对病毒研究与防疫工作的重大补充与推进。
当然,我们的抗疫机构在后续肯定要争分夺秒地寻找确凿的证据予以证实/证伪,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
确定病毒是否通过物体表面实现病理性传播不仅具有医学价值,更具有社会价值。

❸ 从经济角度看防疫政策的可行性原则
众所周知,传染学中特别强调病毒的传播源、传播途径与易感人群,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才可能使得病毒得以大规模流行。
防疫工作的基本原则有二:
首先是当病毒处于局部性流行阶段时,予以迅速扑灭,并控制传播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我国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以鼠疫为例,国家卫健委明确提出“三不三报”原则,采取病例隔离治疗、隔离区管理和终末消毒、密切接触者追踪、隔离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服药、健康宣教等手段,早发现、早治疗、早防控。
得益于这一高效的组织方式,2019年出现的内蒙鼠疫疫情被控制在较小范围,避免了社会性流行与恐慌。
其次是针对大规模流行阶段,重点切断其中之一,并控制另外两个因素。例如最常见的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播源、监控易感人群。


 第4张图片

但新冠疫情已经成为一起全球性公共卫生事件,基本上已经错过理论一的实施条件。
而在大规模流行防治过程中,由于社会文化差异、民众配合程度、基层组织执行能力……等原因,某些国家的防控曾经历了过紊乱,失去了全民死守的宝贵时间窗口,因而目前只能以被动防御为主
相对而言,在经历了初期的冲击后,我国政府出色的动员能力得以迅速体现。围绕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核心,我国的防疫防控政策取得了卓著的效果,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如果在目前的大好局面下照搬欧美经验、放松疫情管控,显然是削足适履的行为。
这就决定了我国的防疫政策秉持的基本理念是强力清零原则,重视病毒传播的可能性,不接受所谓群体免疫的概念。


 第5张图片

在这一理念下,疏忽潜在传播危害性的行为都是不提倡的。卫健委不排除病毒经物品传播的可能,坚持对疫区大规模消杀与严格公共防疫政策,就是对这一理念的贯彻。
但不要忘记,大规模防控是建立在统计学基础上的(我们不可能对全国所有地区、所有人同时进行多轮精准检测与诊断,只能分层、分批次地抽样,采取多重防控方式互为补充与调整),这时又面临着统计学的悖论:
当样本数量确定时,减小第I类错误(弃真错误)的同时,必然导致第II类错误(取伪错误)的增大。


 第6张图片

这是一个难以两全其美的事情。现阶段我们只能在出现确诊病例的地区增大检测样本(例如对相应传播链上的人群加大核酸检测范围及检测频率),然后在总体上减小弃真错误。
也许最终研究结果支持物体传播结论,那现有的谨慎态度是适当的;但也可能发现病毒不能通过物体实现有效传播,现有的防疫政策调整可能是过度反应——问题是,在这一“正确”结论确定之前,我们是等不起的。
这就是现有防控措施的潜在代价。
总之,单纯从经济学角度看,任何政策的执行都有复杂的社会成本。越具体的措施,执行的社会成本越高;越苛刻的政策,实施的可行性越低。因此:
防疫当局是在防控风险与防控成本之间综合权衡,达到新的均衡;而我们要做的,是理解原理的基础上配合各项工作。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对错问题,而是事关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福祉的选择与决策问题。

不排除新冠病毒经物品传播!卫健委为什么比世卫组织更谨慎?​mp.weixin.qq.com/s?__biz=Mzg2NjY2NjU3OQ==&mid=2247485193&idx=1&sn=613e619228a6591092f0e3c022ce339d&chksm=ce461635f9319f23c88d9fbf28998739a2609e70850153fe46b64aec1055bc4f5e523f18149d&token=1184199678&lang=zh_CN#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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