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开启左侧

[问答] 如何看待中方将考虑不承认BNO为有效旅行证件?

[复制链接]
楼主
地狱使者娜西达 发表于 2021-1-8 16: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7月22日的外交部记者会上,发言人有说不难理解,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其实并不好理解…
BBC记者:你提到中国将考虑不承认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这是否意味着无法持该护照出入香港?
  汪文斌:中方考虑不承认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作为有效的旅行证件,这一点的含义是十分清楚的,也是不难理解的。
关于中方对于BNO护照的态度主要法律来源是中英联合声明的附件(双方准备交换的备忘录),其中中方部分如下:
备忘录(中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到了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1984年12月19日的备忘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都是中国公民。
  考虑到香港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自1997年7月1日起,允许原被称为“英国属土公民”的香港中国公民使用由联合王国政府签发的旅行证件去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
  上述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其持有上述英国旅行证件而享受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最简单的解释:就是不再允许原被称为“英国属土公民”的香港中国公民使用BNO护照去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也就是说,该部分香港中国公民必须申请特区护照,或获得其他国家的护照…才可以进出香港or中国大陆and澳门…(国籍及出入境属于中央职权,香港入境管理处也要遵守国家的相关决定。)
当然,现在同时持有BNO护照与特区护照是合法的,这也是很多人认为该反制措施无效的原因。但是,严格执行国籍法(基本法附件3明确在香港特区实施)的话,持有特区护照应当是要放弃其他国家及BNO护照的…
所以,中央的目的应该是逼迫该部分香港中国公民要么放弃BNO护照…要么取得其他国家的正式护照从而丧失香港中国公民身份。如果选择隐瞒真实情况,继续同时持有特区护照和BNO护照也是可能的,但该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当然,美英加澳确实可以给予该部分香港居民本国正式护照…只是他们真的有这勇气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排行榜
活跃网友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手机访问
Copyright © 2016-2028 CTLIVE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兔生活网  小黑屋| GMT+8, 2024-5-18 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