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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掌握的维权期限,您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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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辉 发表于 2019-2-17 00:20:10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时不我待,时间不会等待我们!

房屋征收过程中,我们的被征收人常常以为认为只要在征收方拿来的的文件上不签字,征收方就拿我们没办法了。其实不然,法律赋予了我们一个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的权力,但是这个权利也是有保质期的,在法定的期限内我们的被征收人不及时行使,那就可以认为是我们自己放弃了这项权利,过了规定的时间,事后补救就会变得异常艰难。

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掌握的维权期限,您知道吗? 第1张图片


一、收到房屋征收决定后的维权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被征收人对于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收到房屋征收决定后对于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对于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征收人也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后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收到房屋评估报告后的维权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掌握的维权期限,您知道吗? 第2张图片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评估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房屋评估报告十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通过书面的形式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作出合理说明。

第二十二条同时规定了,被征收人对于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的维权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于征收方下达的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补偿决定后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针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掌握的维权期限,您知道吗? 第3张图片


四、房屋强拆后的维权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令禁止了征收方暴力强拆的行为,但是征收方为了压低征收补偿或者为了加快征收进度,难免会有出格之举,暴力强拆的做法很难避免。

针对征收方强拆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针对征收方强拆的行为损害到我们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征收人可以在知道征收方强拆行为之日其6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上面提到的自知道之日起计算时间,不是征收方必须挨家挨户的去通知,一般张贴在社区的公告栏等这些显眼的地方就可以了,有征收方下发的文件就从文件送达的时间计算,征收方做出了具体的行为就从行为发生的时间起算。

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掌握的维权期限,您知道吗? 第4张图片


留给我们被征收人维权的时间是有限的,切忌不作为错过维权的时间,一定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争取到合理的补偿!

如果您还有征地拆迁方面的疑问,可关注我们的头条号 爱土拆迁律师团,发私信咨询。也可以直接点击文章末尾下方的蓝字 了解更多,进入我们官网获取律师联系方式。

文/爱土拆迁律师团 胡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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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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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某响亮的名字 发表于 2019-2-17 00:20:58 |
 
法治征收房产及地产有力保障,一方设定的期限,只是单方面的言词,希望,不要拿做保险,理财单方面的格式合同借用到征收房产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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