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中法两国签署了文凭互认协议起,中国政府承认所有法国政府认可的高等教育文凭,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性大学颁发的本科、硕士和博士文凭、工程师院校文凭、大学校(Grande école)文凭、艺术类高等教育院校文凭。2020年初,中法两国更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国高等教育、研究与创新部关于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互认的行政协议》。此协议签署后,所有持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学生,无论中学阶段修习的是普通高中课程,法国承认的其它类课程(IGCSE, AICE, IB, AP, High School Diploma),或者在中国修习其它国家的中学课程,均无需提供高考成绩即可赴法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