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高铁冷冻保存,
多地都可代购,
有兴趣的可以咨询……”
近日
湖南长沙“网红奶茶”茶颜悦色
因被跨省代购
再次引发各界关注
有网友爆料
有人专门从事代购茶颜悦色奶茶业务
代购人从长沙通过外卖平台购买奶茶
然后乘坐高铁往返于浙江杭州等地
奶茶到达外地城市后
客人通过闪送取货
代购人一趟就可以赚到数千元
长沙本地售价12元的奶茶
到达杭州客人手里
花费近60元一杯
在南昌也有人在卖茶颜悦色
价格是40元一杯
在合肥也是如此
代购后的茶颜悦色
分别为30元和40元两个价格
因为购买的人多
代购团队已颇具规模
还有专门的代购公众号和小程序
在代购的专属小程序上
办会员还可享终生折扣
粗略估算
幽兰拿铁和声声乌龙
原价是16和15元
统一卖39元
杭州东到长沙南的高铁票二等座为405元
来回是810元
因为奶茶订单暴增
那一天代购是两个人出发的
也就是1620元
一天200杯
除去人工、干冰、泡沫箱、打车等成本
奶茶一杯赚22-23元
200杯就是4400-4600元
减掉车票,一个人去能赚3500+
两个人去能赚2500+
7月14日
茶颜悦色在其官方微博
对这种代购现象回应称:
“茶颜悦色不支持任何代购行为,
希望代购者停止这种行为
,也呼吁消费者不要代购奶茶。”
这种跨省代购“网红奶茶”的行为
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引发公众热议
有网友质疑是否是炒作
有网友认为
为了一杯奶茶就花大价钱代购
实属没有必要
奶茶放置超过6小时
还能喝吗?
有网友认为
应当出手监管这种跨省代购行为
也有网友认为
虽然没必要
但也不至于属于违法
夏季奶盖类的奶茶存放时间较短,饮用时须观察奶油是否已经融化,如果奶油已经融化,会出现略微酸酸的味道。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建议饮用,因为奶茶已经变质,变质的奶茶中含有大量糖分,容易滋生细菌。
7月16日上午,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致电茶颜悦色长沙双塔国际广场镖局店,要求订购100杯奶茶,门店工作人员以“订单量太大,无法接单”为由,拒绝接收这一订单。
但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茶颜悦色这一举措对打击代购行为到底有没有效果,目前还是个未知数。“如果茶颜悦色不接收大订单,代购者或许会化整为零,在当地找一些人代买,这样只不过会增加一定的代购成本而已。”
那么
对于集中携带上百杯奶茶乘坐高铁的行为
铁路部门是否有相关限制措施?
▽
为此,记者7月15日曾拨打12306铁路服务热线进行咨询。铁路工作人员回复称,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定,旅客乘坐高铁时可以携带常见的液体,如饮用水等。“只要每人携带重量不超过20千克。在进站口进行部分试喝后,还是可以带上高铁的。”显然,铁路部门无法阻断跨省代购者的步伐。
这种跨省代购行为
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有人撰文认为,这样一次跨省代购活动实际涉及3份民事合同:
一是代购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合同,这是一种平等自愿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愿真实、所涉内容不违法,便合法有效,代购“只能限于熟人、朋友之间”这种说法并无法律根据;
二是代购人与茶颜悦色之间的买卖合同,这也没什么争议;
三是代购人与高铁之间的客运合同,这也没问题。
既然代购所涉上述3个合同都合法有效,贸然断言这种跨省代购涉嫌非法经营,显然有点武断。
“跨省代购奶茶,这本身也算是劳动所得,我觉得并未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程度,应该不属于非法经营。”长沙一位律师向记者谈了他的观点。
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则认为,这种以盈利为目的、针对不特定人群的大批量代购行为,涉嫌多重违法。
黄捷介绍,按照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责令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种跨省代购就涉及食品生产经营中的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代购人员没有办理个人健康证明就从事食品运输,显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黄捷说,奶茶经过长途运输极易发生变质、滋生细菌,严重时会危害委托人的身体健康。
黄捷认为,食品属于特殊商品,食品卫生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这种以盈利为目的,针对不特定对象进行大规模的代购,已经属于食品经营性质的活动。
“由于其脱离了相关部门的监管,事实上已经扰乱了市场秩序,属于非法经营活动,目前根据新闻报道的情形分析,可能情节还不算很严重,所以暂 时尚不需适用刑法来处置。 但该类行为如果继续下去,构成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等,便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所称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查处。”黄捷说。
在黄捷看来,这种跨省代购还极易引发纠纷。“委托方对代购方的真实名称、身份、地址等并不了解,也难以调查核实,很多委托方采用先付款后收货的方式进行交易,容易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或规格不符等现象,一旦发生权益争议,委托方维权可能会遇到很多障碍。另外,这些‘经营者’还涉嫌漏税等触犯税法的问题。”
黄捷建议,跨省代购网红饮料或食品,对消费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异地代购者存在违法风险,最好不要尝试。
北京乾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金宝律师则认为,代购商品属于代理行为,属于消费者与代购行为人或者商家之间的法律关系。“跨省代购‘网红奶茶’,这种代购行为显然存在巨大利润,属于有偿代理行为,也属于经营行为,应该要依法严格登记。”
李金宝分析说,按照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通过信息网络承接、开展业务的营利性“代购”活动,属于电子商务活动,需要接受电子商务法的监管。
“虽然法律上没有对经营活动作出明确的定义,但是经营活动有两个基本特征:面向不特定对象,以盈利为目的。”李金宝说,如果借差旅之便代特定几名亲朋好友购买商品,即使收取一定的报酬或奖励,亦不宜认定为经营活动;而如果以盈利为目的,高频率、多次数、高金额地代多人购买物品的,应认定为经营活动,应受电子商务法的约束。
李金宝认为,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要求,自然人从事“代购”业务,属于商业服务行为,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获得相应行政许可、完成税务登记并纳税。“这种跨省代购‘网红奶茶’,如果没有相关的资质,可以认定为违法经营活动。”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法治日报、钱江晚报、19搂、网友评论
编辑: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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