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开启左侧

[头条] 又是“以拆违促拆迁”?违建认定拆除有严格的程序

[复制链接]
76627 0
512178536 发表于 2022-3-12 11:56:46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为了节约征收成本、加快征收进度,有时会出现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即“以拆违促拆迁”的情况。

又是“以拆违促拆迁”?违建认定拆除有严格的程序 第1张图片


又是“以拆违促拆迁”?违建认定拆除有严格的程序 第2张图片

基本案情
陈先生在浙江省温州市办有加工厂,2020年,陈先生厂房所在地被划入征收范围内,镇政府以陈先生厂房属违法建筑为由,要求限期拆除,否则将组织人员强拆。听周围拆迁户介绍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办理拆迁案件非常专业,为避免合法厂房被强制拆除,陈先生与史主任取得联系,最终委托其作代理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接手该案后,详细了解案件详情,认真研究分析并制定了维权方案,拆迁律师团队也在史主任的安排下积极应对,确保维权措施有序推进。
史主任的指导下,陈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
经过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出庭律师胡利明律师、冯爱坤律师的据理力争,将含混不清的概念和处理方法明确化,最终取得了胜诉判决,撤销了涉案《限期拆除通知书》,避免了当事人房屋被强制拆除的危险。
依法分析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应当符合应当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应比照该原则充分履行调查程序.。
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 处置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违法建筑处置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成立而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本案中,被告未按照规定听取原告意见,以及原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的情况下,作出被诉限期拆除决定,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史律师提醒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问题。看起来好似违法的事实,因为被套上了某些马甲就似乎变了性质。史律师提醒各位朋友们对违法建筑的认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认定基本都是不合法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需要遵守以下程序:
(1)调查取证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是有城镇规划区的县(区)规划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则由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过程包括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状况、职业、年龄等;现场勘查记录违建房屋的现状,包括区位、房屋面积,结构以及修建时间等;调取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确定规划区,并到房管部门查询该房屋的登记材料。这个过程中,房屋的所有人是需要参与其中的,如果没有这个过程也是不合法的。
(2)对违章建筑的认定
规划部门调查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该房屋是否为违章建筑的认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查,比如乡镇政府的要报县级政府审查。
(3)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
依据《城市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规划部门需要事先告知房屋所有人相关的事实、依据以及所享有的权利。
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之后,还需要履行送达执法文书、审批强制拆除、制作拆除方案、实施拆除和验收以及结案归档这五个法定程序。其中送达需要送达当事人,如果实在送到不到的,还需要见证人见证送达过程。


上一篇:台媒:马英九称大陆释放“重要信息”
下一篇:俄外交部官员:核战争不可能发生,那将导致人类文明终结
@



1.西兔生活网 CTLIVES 内容全部来自网络;
2.版权归原网站或原作者所有;
3.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4.若涉及侵权或有疑义,请点击“举报”按钮,其他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排行榜
活跃网友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手机访问
Copyright © 2016-2028 CTLIVE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兔生活网  小黑屋| GMT+8, 2024-5-13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