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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干货满满!欧洲专利生效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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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a过客 发表于 2022-7-28 15:22:10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干货满满!欧洲专利生效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第1张图片
欧洲专利在授权公告后,并不能自动在全欧洲范围内得到保护,而是要通过生效程序来选择能够受到专利保护的国家。具体而言,除了在少部分国家可自动生效外,大部分成员国均要求对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或专利全文进行翻译,同时需要在各国专利局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生效费用后,才能使欧洲专利在这些成员国中生效。那么,欧洲生效具体需要我们做些什么?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的方面?怎样才能节约生效成本?我们将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可选择的生效国家和翻译要求

目前,欧洲专利授权后可选择的生效国包括EPC(欧洲专利公约)所有缔约国,共计38个国家。除此之外,如果在提交欧洲专利申请或PCT专利进入欧洲阶段时,特别指定了延伸国(波黑、黑山)和批准国(摩尔瓦多、摩洛哥、突尼斯和柬埔寨)并缴纳相关费用,则也可以在专利授权后将专利效力延伸至这六个国家。
根据《伦敦协议》中的规定,38个EPC缔约国按照生效译文要求可分为以下三类:
Group1:伦敦协议 Art.1(1)
9 个国家:比利时、法国德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瑞士和英国
手续:自动生效、无官费、无需翻译。
Group2:伦敦协议 Art.1(2)和Art.1(3)
13 个国家: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丹麦、芬兰、匈牙利、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荷兰、北马其顿、挪威、斯洛文尼亚和瑞典
手续:以官方语言提交权利要求翻译并支付官费。
Group3:尚未批准伦敦协议的国家
16 个国家:奥地利(除非以德语授予专利)、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希腊、意大利、马耳他(除非以英语授予专利)、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西班牙和土耳其
手续:以官方语言提交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的翻译并支付官费。
二、欧洲生效时限

欧洲生效的时限通常为自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但这也并非绝对的。例如,部分国家在支付附加费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延期,甚至有少数国家(如冰岛、圣马力诺)的原始生效时限就相对较长。总得来说,可以归类为以下三大类:

  • 必须在3个月内采取行动
A)不可延期:
15个国家:奥地利、保加利亚、塞浦路斯、丹麦、芬兰、希腊、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荷兰、北马其顿、挪威、波兰、塞尔维亚、瑞典
B)必须在3个月内申请延期:
2个国家:西班牙、土耳其
2. 可在3个月后采取行动
A)原始生效时限更长:
2个国家:冰岛(4个月)、圣马力诺(6个月)
B)支付附加费可延期:
10个国家: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意大利、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
3. 无期限,可随时注册服务地址(自动生效)
9 个国家:比利时、法国、德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瑞士和英国
三、欧洲专利的授权和生效程序


  • 授权程序
从欧专局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书起,就正式进入到欧洲专利的授权程序。申请人需要确认拟授权权利要求是否正确、审查员是否进行了进一步修改,还需要确认申请人信息以及其他著录信息是否有错误。确认无误后,需要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4个月内提交另外两种官方译文(德语和法语)的权利要求译文并缴纳授权和公告费。如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以上事项,则该欧洲专利申请将会被视为撤回(在一定期限内,可通过“继续处理”(further processing)程序进行补救,但需要缴纳罚金)。另外,如果不同意拟授权文本,申请人也可以向欧专局提出修订/更正请求(Communicationunder Rule 71(3) EPC)。
完成上述手续后,申请人将收到欧洲专利权授予通知书,该通知书内容包括:
(1)欧洲授权专利的专利号;
(2)欧洲授权专利的申请日、优先权信息、指定国家、专利权人名称和地址信息;
(3)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
自授权公告日起,该欧洲专利正式进入到生效程序。
2. 生效程序
在3个月的生效期间内,申请人需要向各成员国的专利局支付生效费用,并提交权利要求或专利全文的译文。其中,某些国家还要求委托本国的专利代理人或律师来处理生效手续,这时申请人还需要签署授权书(PoA),具体包括以下国家:
阿尔巴尼亚、奥地利、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希腊、匈牙利、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北马其顿、波兰、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西班牙、土耳其、摩洛哥、摩尔多瓦、波黑、黑山
其中,希腊的授权书必须在生效截止日期前存档,可以提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授权书。
另外,无论该成员国是否可以自动生效,均需要在专利局注册本国的服务地址,用于接收官方通知。
以下提供了具体的流程图,供大家参考。

干货满满!欧洲专利生效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第2张图片
四、欧洲生效费用

欧洲生效费用主要包括官费、翻译费和服务费三部分。

  • 官费
自动生效的国家不收取官费,其他国家一般收取几十到几百欧元不等的官费。
2. 翻译费
翻译费在整个生效程序费用中的占比较大,尤其是那些要求递交本国语言专利说明书译文的国家。此时,可以重点关注那些翻译语言相同的国家,例如:希腊和塞浦路斯都要求希腊语,意大利和圣马力诺都要求意大利语,黑山和塞尔维亚都要求塞尔维亚语。
3. 服务费
部分国家需要当地的专利代理人或律师负责处理生效事务,因此还会产生一笔服务费。而对于不需要办理手续、自动生效的国家,仅需要注册服务地址,服务费会大大降低。
除了以上三种费用外,如果涉及到延长生效期限,则还需要额外支付一笔附加费。
五、欧洲生效注意事项


  • 维持费的缴纳对象和时间
首先,欧洲专利申请自申请日(PCT途径进入的案件从国际申请日开始起算)第3年起需要缴纳维持费来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直至专利获得授权,申请人开始在各生效国缴纳年费。简单来说,欧洲专利授权前向欧专局缴纳维持费,授权后向各生效国缴纳年费。
值得申请人关注的是,欧专局维持费是单笔固定的费用,但生效国年费是多笔叠加的费用,会根据选择生效国家不同而发生变化。若维持费届满日临近授权日,且在生效国较多且多为不可自动生效国家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考虑通过在临近截止日期前提交回复、申请继续处理等方式,延迟进入生效阶段,从而减少支付金额。
其次,如果维持费年度到期日(申请日对应当年月份的最后一天)在授权后2个月内,则必须在自授权公告日的2个月内向各国专利局支付年费(Art. 141(2) EPC)。通常,超期缴纳年费是需要额外支付滞纳金的(一些允许在生效期结束之前支付年费的国家除外)。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件欧洲专利具体日期如下:
授权公告日:2021年3月17日
维持费年度到期日:2021年3月20日
生效期限:2021年6月17日(2021年3月17日+3个月)
无需支付滞纳金的年费缴纳期限:2021年5月17日(2021年3月17日+2个月)
也就是说,在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期间,虽然也可办理生效手续,但还是需要支付一笔滞纳金,这无疑增加了生效成本。
2. 异议程序的影响
自欧洲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起9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针对该授权专利提起异议(Opposition),异议理由可包括无新创性、公开不充分、修改超范围等。需要注意的是,异议结果在全成员国内有效。换句话说,即使专利已经在各成员国生效了,如果欧专局异议部门认为异议理由成立而撤销了该专利,则该专利在各成员国内均失效。
因此,即使完成了生效程序,申请人也应当留意是否过了9个月的异议期。如果进入异议程序,也必须积极应对,及时提交意见答复方案和证据,按时参加口审。否则,不仅辛苦申请的专利得不到保护,还损失了大笔生效费用。
小结

欧洲生效程序涉及多个国家的专利机构和法律程序,时间期限也较为紧张。申请人只有在了解具体生效流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效费用和市场规划,提前做好专利布局,才能够在进入生效程序后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译文和办理生效手续,最大限度地降低生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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