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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代购] 电商法实施,代购、微商迎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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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国 发表于 2019-1-5 11:09:02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代购”从无到有,已经演变成为了一种职业。在过去的这些年,它在方便大家购买外国商品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因为无论是交易行为、售后保障,还是纳税问题,都缺乏监管。不过已经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为代购这个行业戴上了“紧箍咒”。

电商法实施,代购、微商迎来行为规范 第1张图片

电商法实施,代购、微商迎来行为规范 第2张图片

南宁市民王女士做全职代购已经有4年的时间了,平日通过微信朋友圈招揽生意后,每个月她都会飞两三趟日本韩国或者泰国,采购客户需要的化妆品、服装、奢侈品等各种商品,回来后再邮寄给客户 。

代购者 王女士

每次去我都要带两个24寸的大箱子,里面都是客户的东西,如果按正常渠道过关是要申报纳税的,那就跟在国内买一样了,代购不就是为了便宜点买嘛,我们也都是打擦边球。

不少人和王女士一样,从事着“代购”这个职业,他们虽然都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偷税漏税之嫌,但每次代购收入较为可观,他们才不惜铤而走险 。

电商法实施,代购、微商迎来行为规范 第3张图片

代购者 王女士

一个月的收入除去成本,就是机票、住宿、交通这些,大概能挣七八千元,好的时候能有一两万块钱。

不过,像王女士的行为,如今法律已经有了明确的约束。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代购者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其中“个人代购”“符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经营”的几大要件,被纳入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通俗点理解就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商法实施,代购、微商迎来行为规范 第4张图片

广西元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薇

我们对于个人代购属于登记制度,也就是说你要在这个平台进行登记,以及把这个销售行为纳入纳税的一个范围。因此我们就把不法代购排除在外,这是一个积极的法律的表现。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另外,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也就是说,以后要想从事代购这个行业,前提必须是持证上岗,必须要依法纳税。业内人士表示,《电子商务法》实施以后,将结束代购行业无序发展的格局。

电商法实施,代购、微商迎来行为规范 第5张图片

广西元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薇

在电商法出台之前,我们在网上购物一定要有火眼金睛,现在他的销售行为要纳入这个法律监管。

《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也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广西元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薇

那么以后针对这些不良行为我们才能进行查处,如果说没有这个电商法的话,我们针对这种非法代购行为,只能说束手无策。

记者:陈鑫 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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