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加州伯克利大学访学期间的研究课题为旧金山的城市公共艺术规划和管理,期间走访了市政负责公共艺术报批和管理的部门——旧金山艺术委员会(SFAC: San Francisco Art Commission),委员会的秘书向我建议:“我们每个月都有开放会议,你有空就来听吧,there's everything”,于是我开启了每月两次奔赴旧金山旁听市政会议的生活,且乐此不疲。
旧金山在城市公共艺术设置方面推行百分比政策【1969年旧金山颁布了针对公有建造项目《艺术条例》(Art Enrichment Ordinance),规定在新建的市政公共建筑、交通枢纽、公园绿地等项目中,提取项目造价的2%用于公共艺术品的设置。1985年,旧金山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中又提出了针对私有建造项目的“1%艺术计划”(1% Art Program),要求中心城区的所有新建建筑以及扩建面积大于25000平方英尺(约2322㎡)的建筑项目,提取建造费用1%用于公共艺术品设置】,且有明确的规划分区和规划审批制度,具体项目的设计审批由SFAC负责。
SFAC历史悠久,成立于1932年,委员会成员大都具备艺术、艺术教育、艺术品管理相关职业和教育背景,委员由市长直接任命,并受旧金山文化部的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支持城市艺术和艺术教育项目,审批管理和维护城市公共艺术,监管市政建筑方案的艺术品质。它掌管通过城市采购、捐赠、历史遗留、“艺术条例”激励下设置于城市中的公有艺术品,属于市政艺术收藏(Civic Art Collection,现有藏品约4000余件,价值约9000万美元),以及通过“1%艺术计划”设置的私有公共艺术作品,并负责临时性的艺术展演活动。
SFAC总会包含若干分支机构——视觉艺术委员会(VAC: Visual Arts Committee)专门负责公共艺术项目的具体执行,街头艺术家委员会(SAPC: Street Artists Program Committee)专门负责甄选在街头卖艺的艺术家,社区投资委员会(CIC: Community Investments Committee)负责把艺术和艺术教育带入社区和学生课堂,等等。这些委员会定期召开公开会议,并参与每月一次的SFAC总会的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