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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不删同事微信不能离职?你遇到过哪些离职奇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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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丶so瑶瑶 发表于 2019-8-6 14:59:40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源:劳资在线


小王最近要离职,他在公司已经待了三年了,因为长期工作压力大,身体出现了不适。小王哥无奈向老板申请了离职。但是,老板要求他一定要删除微信里所有同事的账号,否则就不能离开。小王哥想尽快离开这个工作岗位,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只能按照老板的要求,删除了手机里所有同事的微信账号。最后,上司还特意在他手机上进行确认一下。
劳动者在离职时,公司设立各类门槛及条件,如删除同事、退出工作群等到底合不合理呢?
对于劳动者自愿离职,《劳动合同法》第37条是这样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现行法律赋予了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上面设置任何门槛或附加条件。因此,离职要求删除同事微信,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就业、离岗、择业的权利
面对各样奇怪的“离职门槛”,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做呢?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则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只要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试用期则满三日),劳动关系就正式解除。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但也不能说走就走,如果不辞而别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有些公司为了规范管理,会对劳动者的辞职作程序要求,这些程序也应当履行完毕噢。
如果公司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删除同事微信的方式为员工设置离职门槛,员工可以不予理会,这并不妨碍离职通知的效力
特殊情况下,如果公司以扣押个人财物,扣押工资甚至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形式“留人”,员工要记得及时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及报警的形式维护自身权益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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