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公证
① 出生公证:『适合未满18岁的家庭成员申请欧洲申根签证』证明申请人的出生年月日,户口所在地,父母是谁;
② 出生证公证:『适合未满18岁的家庭成员申请欧洲申根签证』证明出生证原件与复印件内容相符;
③ 亲属关系公证:『适合满18岁的在校生需要用到父母(或资助人)资产申请签证』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④ 委托公证:『适合父母单方或双方不陪同未满18岁小孩出行时,委托对方或其它亲属携带小孩出游时的公证材料』声明公证书。
二大认证
① 单认证:『即公证书送往外事办认证即可』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即可在使用国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从而产生在这个国家的法律效力;
② 双认证:『即外事办认证+领事馆认证』在办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再办理公证书的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