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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韩国N号房事件,让我们开始高度关注“网络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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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染_镜花水月 发表于 2020-4-14 03:48:03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作者:折翼的~@天使。

韩国N号房事件,让我们开始高度关注“网络猥亵” 第1张图片

我们关注了N号房间里面的人,N号房间外面的人又该如何?

韩国的N号房间事件引起了很大的热度,"网络猥亵"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下来我们一起来说说韩国N号房间事件的始末。

被称为"Telegram N号房案件"的此次事件是通过社交平台建立多个秘密聊天房间,将被威胁的女性及未成年人作为侵害的对象,在房间内共享非法拍摄的视频和照片。"N号房"受害者全部都是女性,其中还包括了未成年,被害女性多达74人,16人为未成年人,最小年龄受害者为年仅11岁的一名小学生。在这个聊天室中,最出名、也是收费最贵的是自称"博士"的赵某,在这个聊天室中,所有受害者女性都被叫做"奴隶",赵某会对她们不断的进行性虐待和性暴力。受害者们只能听从着指示,做着各种淫乱行为,甚至还被逼着喝马桶水,甚至被要求放入虫子在体内。据韩媒报道,"N号房"节目因涉嫌威胁未成年人拍摄性剥削视频,并在SNS上传播,其运营者19日晚上被拘留。虽然N号房中加害未成年少女的博士房运营者赵某已被拘留,但目前N号房初期运营团队"갓갓"还没有被抓住。 韩国警方表示,从2018年开始,嫌犯开始在"N号房"聊天室发布性剥削画面,通过收取会费的方式供会员观看,"N号房"会员多达26万(来自网络)。

首先,事件发生后,人们对于被害人和受害者都进行了关注,那么有人是否关注过那些付费的观众?他们的行为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法的漏洞。

古人云"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犯罪分子是绝大多数中的少数人,而那些付费的观看者可能是成百上千人,甚至是成千上万人,他们的行为又该如何"定位"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N号房间事件里面的人的行为很明确的可以认为是犯罪,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付费的观看者的行为是不是犯罪呢?如果是犯罪,应认定为何种犯罪?

其次,如果付费观看者的行为不认为是违法犯行为,但是它又引发了很强的社会舆论时,相关机构该如何作为呢?这就引发了道德与法律的冲突问题。道德和法律的冲突有两种表现形式: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这种冲突的结果有:第一,产生适应道德的新法;第二,产生适应法律的新的道德准则。来自各种社交软件、网站的评论,表达着人们心中的强烈谴责,而在法律法规中又没有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罚规定,是否应该完善立法,使法律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也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韩国N号房事件,让我们开始高度关注“网络猥亵” 第2张图片

韩国N号房事件,让我们开始高度关注“网络猥亵” 第3张图片

韩国N号房事件,让我们开始高度关注“网络猥亵” 第4张图片

韩国N号房事件,让我们开始高度关注“网络猥亵” 第5张图片

最后,如何控制笔者提到的这种行为呢?第一,从小对未成年人进行相关的知识教育,这样不仅可以防止他们被害,也可以预防他们违法犯罪,因为他们也有可能也是付费的观看者;第二,提高科学技术,加强网络安全防范。从网站注册到播放,加强执法力度,制止不良网站、不良信息的注册传播,将违法犯罪、不良行为消灭在摇篮中;第三,完善法律制度,加强违反犯罪以及不良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直接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付费观看者的行为,笔者认为,国家也应该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因为他们可以说是潜在的犯罪人,你无法预测他们是否会变成下一个网络猥亵案件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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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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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T首 发表于 2020-4-14 03:48:36 | 只看该作者
 
感觉现在互联网好像是一块不需要守法不需要道德约束的新空间一样。呼吁实名制和互联网信用度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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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tanjiabao 发表于 2020-4-14 03:49:02 | 只看该作者
 
所有网络论坛应该袒露在阳光下,实名,加大力度管控,自由是有限度的,不能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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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江湖风月 发表于 2020-4-14 03:49:39 | 只看该作者
 
最可怕的是未成年人也是这类猥亵事件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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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喜欢夏天的天 发表于 2020-4-14 03:50:30 | 只看该作者
 
随着网络使用越来越普及,以及使用者年龄越来越低龄化,和网络使用相关的法律应该顺应时代变化而更加趋于完善,并且在执法时不能单单依靠被害者或者第三方的检举,执法部门应该更积极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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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陌﹏小熙 发表于 2020-4-14 03:51:05 | 只看该作者
 
希望真相和正义能尽快到来,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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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470170262 发表于 2020-4-14 03:51:3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是近期最让我吃不消的一个案件,没有一次我看完的,包括这一次。以后我也不点开这个事了,自我找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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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意my 发表于 2020-4-14 03:52:18 | 只看该作者
 
许可馨言论辱国事件,确终究如她所说,没人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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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过往AC 发表于 2020-4-14 03:52:5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真的恐怖,那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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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忠武皇 发表于 2020-4-14 03:53:04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能加快净网行动,推动网络实名单人单号,目前网络隐患已经是非常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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