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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素媛案罪犯出狱,韩国民愤沸腾。对于性侵犯别国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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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you 发表于 2020-12-26 02:23:48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素媛案罪犯出狱,韩国民愤沸腾。对于性侵犯别国怎么判? 第1张图片

最近,韩国“素媛案”主犯赵斗淳结束12年刑期后刑满出狱。

与之相关的话题频繁登上热搜。


素媛案罪犯出狱,韩国民愤沸腾。对于性侵犯别国怎么判? 第2张图片

一衣带水的邻国发生的惨案在国内引起如此热烈的关注,那在漩涡中心的韩国呢?

民愤沸腾。

12日上午,68岁的赵斗淳出狱回家。他乘坐的公务车沿途不断被愤怒的民众围追堵截,甚至有人爬上车顶一顿猛踩。

当他到家时,已有一百多号人堵在那里,不断有人朝他扔鸡蛋,他家的燃气也被切断。

当天还有一名17岁的少年试图踩着燃气管道进入赵斗淳家中,但因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被警方当场逮捕。

在得知自己的房子被赵斗顺一家承租后,房东已对其下了逐客令。

因为12年的有期徒刑太短了,他本该死!

虽然韩国法院裁定其在佩戴电子脚链的7年期间,禁止夜间外出。但是,他毫发无损,生活无忧。他在狱中把身体锻炼得像一根钢条,能在一小时内做1000个俯卧撑,可见这恶魔之可怕。

而受害者呢,娜英(化名)需要装人工尿袋和人工肛门,其大小便都需他人帮助,终生失去生育能力。创伤应激综合征将伴随她的一生,不但影响到对他人的信任与正常交流,还会令她时不时在半夜被噩梦惊醒。

她的人生,还没开始就已经被毁灭了。


素媛案罪犯出狱,韩国民愤沸腾。对于性侵犯别国怎么判? 第3张图片

赵斗淳犯案时,韩国有期徒刑最长只有15年,又因法官判定他精神不稳,最后作出服刑12年判决。

因为民众强烈抗议,韩国国会在2010年将有期徒刑上限延长至30年,也废除对于未满13岁儿童下手之性犯罪者的公诉时效,并延长电子脚镣的配戴时间,最高可达30年。

2012年韩国国会通过了“性侵儿童惯犯化学阉割”法案,让韩国成为亚洲首个推行化学阉割的国家。

当面向大众的法律因悲剧发生才姗姗来迟,代价已经太惨重,个体的伤痛永远无法止息,当受害者是个年幼的生命就更令人痛惜。



其实在“赵斗淳性侵案”之前,韩国发生过后续影响更大的性侵案。

在韩国光州的一所聋哑人学校中,包括校长在内的10多名教师对超过30名聋哑学生实施长达5年的暴力性侵,而这些孩子中年龄最小者仅有7岁!

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相继有几名富有正义的法律工作者遭到暗杀!

最终,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只举报6人,4人受到司法审判,其中校长、总务主任一审分别被判5年、10个月,2名性侵老师被判2年。

更荒唐的是,二审大逆转,校长、总务主任皆没有前科且与被害者家属达成协议(使用公款)而被判缓刑获释。

人权团体在判后六年始终坚持抗争,但是成效有限。

女作家孔泳枝了解事件真相后大为震惊,立刻前往光州,与受害学生相处数日,深入了解孩子受创的心灵,然后将事件写成小说——《熔炉》。

2011年,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上映,全国震动。

这部电影对韩国的影响有多大?

2011年9月,电影上映,韩国网络上出现了百万人签名活动,要求重启调查“光州性侵案”。

电影上映第6天,光州警方成立专案组,重新侦办此案。

上映第37天,韩国国会以207票通过、一票弃权通过“性侵害防止修正案”,又名“熔炉法”。

随后在《律师法修正案》里,废除影片中荒谬至极的“前官礼遇”政策。

《熔炉》可以当之无愧地被成为“改变韩国国家的电影”。



赵斗淳作案被审判是在上述一系列法律出台之前,对于如今韩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环境本人不了解,但作为对比,可以参考下美国的例子。

美国和性侵儿童有关的著名法案有两个:《梅根法案》和《杰西卡法案》。

1994年7月,新泽西州7岁女童梅根遭有两次性侵儿童前科的邻居杰西•提门德夸斯性侵并被杀害,事发后,罪犯被判死刑。

3个月后,新泽西州通过《梅根法案》,这个法案后来经过克林顿签署推广到全美。

它规定特别加重对性侵儿童惯犯的刑罚,同时全美建立统一的资料库,将此类罪犯的所有个人信息公之于众,公众可随时查询。

这个法案对性侵儿童罪犯简直可谓羞辱:在华盛顿州,如果有前科者迁徙住所,警察则会挨家挨户打电话通知其姓名和住址。

在俄勒冈州更甚,所有搬到此州居住的有前科者必须在家里的窗户上张贴醒目记号,以警告邻居自己的身份。而且这类罪犯如果使用护照,只能用一种特殊护照:就是护照封底内面印上一个标志,内容为“持有人曾性侵未成年人,依美国法律为性犯罪者。”

2005年,佛罗里达州9岁的小姑娘杰西卡,被性侵儿童的惯犯约翰•科伊侵害后残忍活埋,罪犯随即被判死刑。

这个案件发生仅仅两个月后,佛州火速通过了针对性侵儿童惯犯惩治的《杰西卡法案》,后来也推广到全美。

这个法案明确规定性侵14岁以下儿童,最低刑期为25年起,最高无期或死刑。不得假释,不得担保。 罪犯即便活到出狱,必须终生佩戴 GPS 监控装置,每6个月回警局报告一次,并且禁止接近学校600米以内。一旦靠近,就会发出警报。

在印度这个性侵频发的国家,最高也会被判死刑。

在我国清朝时期,《大清律例》中对性侵幼女规定如下:“如强奸十二岁以下,十岁以上幼童者,拟斩监候;和奸者,照奸幼女虽和同强伦律拟绞监候。将未至十岁之幼女诱去强行奸污者,照光棍例,斩决。”


素媛案罪犯出狱,韩国民愤沸腾。对于性侵犯别国怎么判? 第4张图片

现在呢?

有兴趣者可以关注下“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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