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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拆违"代替"拆迁"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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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舞荡 发表于 2021-1-9 09:54:51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接手了不少征收拆迁案,其中最多的问题就是:我的房子被判定为“违法建筑”不给任何赔偿,该怎么办?

今天,我来和大家说一下“违法建筑”的事。

"拆违"代替"拆迁"那些事 第1张图片


首先,对违法建筑的法律界定是什么。

在我国,合法建筑要想获取合法的产权证,必须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规划证,以及城市建筑规划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三个证,建筑物就无法取得产权证的,这样的情况下,建筑物就是违法建筑(其中包括过期的临时建筑)。

但因为现实情况会比较复杂,存在着不少没有三证的建筑,却不完全算违法建筑的。第一种:建筑是合法建筑,但没有取得产权证。个别建筑在已经拥有三证的情况下,还需办理产权证登记,但是一些当事人因为想要规避办理产权证登记的费用,就没有办理最终的产权证。针对这种情形,在征收拆迁的情况下,将以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继续以合法建筑给予赔偿。第二种: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规划证,以及城市建筑规划许可证,三个证都没有的违法建筑,但违法建筑不一定就是要拆除。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处罚,后补办了相关手续后。在拆迁补偿中,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第三种: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没有手续的建筑物,被拆迁人仍旧享受补偿安置。

"拆违"代替"拆迁"那些事 第2张图片


其次,违法建筑的认定程序。举报或行政机关发现了违法建筑,会进行调查取证,责令其停止使用违法建筑,发出处罚通知书,最后还要告知违法建筑的所有者陈述申辩的权利。

接着,就是违法建筑的拆除程序。

城市规划区内行政强制拆除程序和乡村规划区内行政强制拆除程序略有不同。在确认了是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城市规划区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而相继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责成,接下来的流程则相同。有关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公告并送达——复议或诉讼(维权的黄金时期)——输了又不上诉(三个月届满未自行拆除)————县级政府或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败诉(催告10日)——强制拆除。

"拆违"代替"拆迁"那些事 第3张图片


最后,违法建筑在拆迁中不予补偿的事。

《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所以如果被征收人的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后,行政机关有强制拆除的权利,而拆迁必须经过司法强拆,而不能行政强拆。

所以,在拆迁过程中,常常出现以“拆违”代“拆迁”的情形。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上当上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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