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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拆迁案件第一步就是申请信息公开?想要提高补偿掌握不起眼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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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qq 发表于 2021-7-25 10:53:55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征地拆迁案件,律师接受委托后,当事人一般会很着急地问律师,我们什么时候起诉啊?但律师一般会告诉他不要着急,我们要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个时候当事人就会表示不解,为什么律师要先发律师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难道不是应该立刻起诉吗?

这是因为,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的政府信息;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但是实践中,被征收人经常遇见在完全未收到任何通知、未看到任何文件公告等、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或土地就被强占、强拆了。

所以律师建议申请信息公开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得征收部门下发的征地拆迁相关的公告或文件。其实所谓打官司主要就是打证据,因此申请信息公开是开展维权的第一步。所以,只有通过专业律师的指导申请信息公开,获得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的证据依据,彻底了解征收部门的各种文件,才能更好地对案件作出判断,之后在提起诉讼时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才能更有利于帮助被征收人获得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拆迁补偿款。

信息公开申请得不到明确回复?怎么办?
一方面,很多当事人的土地、房屋被征收以后,当事人对征收的原因和项目并不清楚,律师可以结合已发生的事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回复来获取,了解被征收人财产所涉及的征收、建设项目;
另一方面,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征收主体,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展这些项目,除了在实践中当事人面临的强拆等明显的违法行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得的政府回复了解征收项目内容的合法性问题和程序的合法性问题;另外,政府信息公开针对不同的内容会向不同的部门提出,通过各政府及部门的回复,进行相互印证,从而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最后,有关政府部门的征收行为和补偿决定因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其他违法行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政府和部门得知律师已介入相关法律工作而改变其有关征收的法律行为,也可能暂缓或终止其征收行为,为当事人获取应得利益提供可能。
此外,政府信息公开所获得的有关回复,都将可能成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而在之后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作为主要证据出现,也有可能在有关回复中发现某环节或者流程中出现的不合法行为成为诉讼的理由,从而得到有利于被征收人的行政裁决或判决。
与此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也为当事人提供了直接获取相关证据的途径,被征收人和律师在无法提供能够有关证据但能确定相关证据由某政府或部门掌握时,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获取,且该证据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想要提高征拆补偿的朋友,应当掌握看似不起眼的细节
第一时间提起法律救济
我们拆迁律师一直都在说明及时提起合法有效救济的重要性,征地拆迁唯一合法有效的救济途径是复议或者诉讼,同一纠纷在不同环节提起救济所带来的结果差距也是非常大的,征地拆迁往往都有一个特性就是实现快速拆迁,如果出现纠纷后拆迁户可以第一时间根据问题提起复议、诉讼、听证等程序的都可以暂缓拆迁进度,从另一方面讲给拆迁户寻找解决办法赢得了时间。
征地拆迁都属于行政类案件,行政案件要比民事特殊,因为拆迁户所要面对的都是地方ZF机关,他们在利益的驱使下开始在拆迁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拆迁户要做的就是抓住违法点通过法律程序给予还击,这样拆迁方为了拆迁项目和自身政绩部分会选择主动妥协,补偿问题自然也就解决我们有太多这样的成功案例。
尽可能地掌握更多信息
此时的双方就如同两支不同信仰的军队,谁掌握的情报多谁的胜算就会更大一些,拆迁户需要了解的除了涉及到的法律规定程序外也应该对拆迁方进一步了解,多了解一些信息总归是好的毕竟这是和自己息息相关的,很多拆迁户的房屋被强拆几年后当我们问及一些基础信息时仍然一问三不知,对于这种情况拆迁方想不违法都难。
很多工作都是同时进行并不代表我们是单核运行,对法律知识学习信息掌握的同时,拆迁纠纷出现的那一刻拆迁户就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出现基本的心理认知,知道自己的目的是什么什么样的选择会有助自己,如果没有正确的法律意识观念和沉着冷静的态度事态的发展只会对拆迁方有利,我们是以得到合理补偿为目的进行工作。
掌握时机
拆迁维权工作是经过对案件的分析后精心策划出的每一步骤,也就是什么环节提起什么程序,如果出现其他状况应当如何应对,拆迁户如果可以掌握时机在规定期限内提起有效救济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很多拆迁户总是说对方没有拆我的房屋只是补偿不合理,一直等一直拖,等到房屋被拆失去资本原本100%的补偿即使提起维权也只能得到少部分。
专业的事情 专业的人做
不管拆迁户提起什么救济途径只要不是法律规定的都是无效的,大部分拆迁户表示对法律维权程序不了解根本不能独自提起救济,这种情况下为了止损挽回损失就必须第一时间咨询拆迁律师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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