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在进行征地拆迁,很多老百姓一听到征收就会觉得占了国家的大便宜,看也不看就立马签下协议,其实,在征地拆迁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陷阱,被征收人如果一点法律知识都没有,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去,具体有哪些常见的陷阱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总结一下。
一共有这四种拆迁行为要留心:老百姓在面对拆迁的过程中经常会因为不懂法律或者没有经验,而掉入陷阱,最后吃了大亏,今天就给朋友们介绍四种常见的政府违法行为帮大家排排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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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征地不公告手续不规范。征地公告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并且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所以如果您收到的只是街道办、村委会的告知书,甚至只有口头的通知,那这些基本都是不合法的。
第二,拆迁办单方指定房屋评估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是拆迁办单方指定的评估机构,那么评估的结果往往会非常低,根本不能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原本二三百平米的房子,拆迁款拿到手里的就只能买得起二三十平米的二手房了。
谈不拢就强拆。合法的强拆形式只有一种,就是依法向法院申请的司法强拆,未经过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任何的强拆都是违法的。实践中我们常见到的却是协议,谈不妥,就来强拆,不经过司法程序,甚至是初一刚贴的通知,十五就来拆房,这些都是违法的拆迁行为,第四,不让老百姓选择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由地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是房屋补偿,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或者变相剥夺选择权都是违法的,只给货币补偿的话,那往往补偿价格都很低,只给安置房,要么就是面积很小,要么就是小产权甚至根本没有产权,如果签订这样的补偿协议,咱们老百姓就吃大亏了,拆迁套路花样多,但只要您多花心思,积极争取就一定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最后,史律师提醒大家,征收拆迁中,面对违法强拆行为、不合理的补偿时,一定不要怕,要敢于采取合法的手段进行维权,不要硬碰硬,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遇到问题就及时咨询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让律师帮助自己争取获得合理补偿。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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