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范登贝格(Van den Berg)等在《城市欧洲:一项关于增长和衰落的研究》(Urban Europe: A Study of Growth and Decline)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城市周期理论,将城市化进程分为城市化(urbanisation)、郊区化(suburbanisation)、逆城市化(disurbanisation)和再城市化(reurbanisation)这四个发展阶段。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已普遍进入了再城市化阶段。
什么是再城市化?“再城市化”与“城市化”有何不同?
一、 重返都心
英国规划大师彼得·霍尔、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都特别关注了大城市“更新区”现象——城市市区废弃的旧港口、工业码头等滨水区得到更新。
霍尔在介绍哈默比湖城(Hammarby)时说:哈默比距斯德哥尔摩中心仅5公里,它代表了欧洲大城市发展的一个重大转折:从向外扩张增长,转向内城更新。类似案例如汉堡的港口城(HafenCity)、曼彻斯特的索尔福德码头(Salford Quays)等。(Peter Hall, Good Cities Better Lives,2013)。
布鲁金斯学会关于“创新区”的研究中,创新区的一个重要类型就是城市更新区,它们主要利用滨水的老工业区或仓储区进行转型升级。波士顿南湾、旧金山米逊湾(Mission Bay)等都是代表案例。(Brookings Institution,The Rise of Innovation Districts: A New Geography of Innovation in America,2014)。
更重要的是,这些老城区确实在发生明显的改变。如今这些复兴的大城市中心,像磁铁般吸引着刚从大学毕业、还无甚负担的“千禧一代”。年轻专业人士再次夺回了从前犯罪横生的禁地,把“城市枯萎病”转移至郊区。
二、 再城市化:城市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