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朋友去了一个Minority and Women Owned Small Business Program(少数族裔及妇女拥有的小企业计划)。政府规定从City(市)到County(郡),再到State(州),以及联邦政府,有20%-37%的政府合同规定必须要给少数族裔的小企业主(Small Business Owner)。
那天我环顾在场的小企业主, 有非裔, 西裔和亚裔。我在想,在座的小企业主,无论是资金雄厚,技术力量,语言文化,经验背景,还是社区根基,方方面都比不过白人的大公司。他们凭什么拿到合同,不就是凭他们的skin color吗?这正是由平权法案做依据,由民主党倡导的政府政策一直在照顾少数族裔。
由此,我想到为什么在我们强势的领域如教育,我们就要求要按成绩,按能力分配?在我们弱势的领域,比如这里提到的政府合同,我们就要求特殊照顾?这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