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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西安八部门联合行动,“房产证难办”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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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思新材料 发表于 2022-2-23 15:01:43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日前,一份由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税务局、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信访局、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西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在网上流传,这使得“房产证难办”这一沉疴宿疾再次被广泛关注。


西安八部门联合行动,“房产证难办”将成为历史! 第1张图片

从2017年西安对“房产证问题”首次采取举措到近期八部门的联合发文,多年苦于拿不到房产证的买房人终于“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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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证难问题有多么令买房人痛心疾首,房博士已不用赘述。随便翻阅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控诉”满屏皆是。

西安八部门联合行动,“房产证难办”将成为历史! 第2张图片

西安八部门联合行动,“房产证难办”将成为历史! 第3张图片

西安八部门联合行动,“房产证难办”将成为历史! 第4张图片

西安八部门联合行动,“房产证难办”将成为历史! 第5张图片

西安八部门联合行动,“房产证难办”将成为历史! 第6张图片

西安八部门联合行动,“房产证难办”将成为历史! 第7张图片

不管是商品房、保障房,亦或是拆迁安置房,都存在房产证办理难的问题。

没有房产证,购房者不能对房屋进行买卖、抵押、出租,不能办理继承或赠与手续;当因房屋产权问题和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侵害时,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护……


尤其是在房价上涨、限购升级、购房门槛日益增高的当下,举全家之力花几百万买套房,竟然没有房产证,不用想都知道有多闹心。

然而办证难,到底难在哪?

根据多起维权实例及买房人的“控诉”,房博士整理出了以下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原因:

1、开发商无资质

开发商要想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取得五证一书,如果五证不全,所建房屋就属于违规建筑,购房者即使买了也无法办不动产权证。

2、楼盘验收不合格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要求: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购房者使用。如果楼盘因质量问题无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即使交了房也无法办不动产权证。

3、买了违规房

有些开发商为了利润最大化,擅自改变小区全体业主所有部分的用途,进行违规建房,如果购房者买了这种房子,也是无法办不动产权证的。

4、购房者少交税费

买房时涉及的税费较多,如果购房者少交一项税费,就会导致无法办不动产权证。这种情况,只要购房者及时补交相关税费,就可正常办不动产权证了。

5、购房资质造假

目前楼市调控政策不断收紧,有些人没有购房资质,但为了买房对购房资质造假,比如假离婚、办假证等。这种情况一旦被查出来,不但无法办不动产权证,还将面临法律处罚。

大部分未能办理下房产证的原因是出于材料申报和流程上的拖延,或是因为在验收审核中未达标而造成的返工等,这些相对来说能够看到拿证希望;而让人绝望的是一些开发商根本未申请办理,或因为资金等问题陷入纠纷之中,无法办理……

02


对于这一长期困扰购房者的突出问题,西安于2017年正式采取了举措。

2017年,西安提出要在年内解决5万户房主买房多年未办房产证的问题,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房屋办证遗留问题。

截至2018年年底,当年西安市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共为超过12万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工作(即“大证”,表明具备给业主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

半年前,西安市还开展了房屋未办证遗留问题项目摸底排查,对国有土地上已入交付入住、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宅类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为加快解决我市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2021年3月1日市资源规划局召开会议就《西安市推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研讨。

此外,西安还从商品房“预售制度”方面突破,大力推行“交房即交证”。

今年4月30日,西安印发了《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方案》明确自2021年5月1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应大力推行“交房即交证”工作。

也就是说西安主城行政区域内六城区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

西安八部门联合行动,“房产证难办”将成为历史! 第8张图片

除了西安主城区,西咸新区各组团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


另外,按照2020年11月30日西安楼市政策:自2020年12月1日起,开发企业新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论土地使用权何时取得,无论何种规划用途的房屋,原则上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主体结构工程封顶;7层以上的,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7层。

加上开发商对备案价限价的博弈,在西安市场上能看到不少已经封顶,或者接近封顶但还未开售的房源,足见这些举措在发生作用。

回到日前网传八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其内容就更有“含金量”了。

03

从流传的红头文件来看,《通知》中的亮点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事求是 证缴分离

《通知》指出,将会充分考虑房屋建设时的政策法规,实事求是,简化办理程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将群众办证问题与追缴开发建设单位相关税费相分离,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同时,按照“应收尽收、应追尽追、应缴尽缴”的原则,依法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

在实际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很多项目就是因为相关土地手续或税费问题而难以进行登记。实行“证缴分离”,可以有力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


但并不意味着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就可以不缴纳,非法项目能够合法化。对于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依旧需要缴纳;相关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旧需要查处。

2、从用地审批到竣工验收 全面解决办证难

完善用地审批手续,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开展规划验收或规划现状核实,开展竣工验收或房屋质量安全鉴定,以及其他问题处理五个方面,全面解决办证难问题。

对于产权合法清晰无争议、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项目,不管是保障房、房改房、集资房,还是其他建设项目,都有其相应的完善用地审批措施。


尚未入住的住宅项目,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其他项目按照证照分离的原则,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同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

在处理遗留问题时,不仅企业要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购房人也需要及时补缴依法承担的相关税费。

而对于一些未按规划配建相关配套如学校、幼儿园、停车位等的项目,在规划验收或核实时,需要通过补建、置换、异地建设等措施补齐配建,规划中的配套不能“合法合规的消失”。

3、“黑名单”上的企业不能拿地,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

开发建设单位不主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逾期未足额缴清相关税费、不积极配合处理遗留问题的,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开发建设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投资人等列入“黑名单”实施惩戒。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各有关部门可依法依规不予办理项目审批、验收、证照年检等相关手续,不得允许参与土地竞买,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房屋交易等手续。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将不能拿地,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和房屋交易手续,处罚力度并不小。


4、以商品房为主,不包括小产权房

2020年12月31日前,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已建成并出售,土地及房屋来源合法,权属清晰,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宅类项目。

存在权属争议、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小产权房、以及列为征收或拆除对象的房屋,不属于本次遗留问题处理范围。

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出售未登记的商业、办公、工业等项目可参照执行。西咸新区、周至县、蓝田县可参照执行。

处理范围为“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并出售房屋”,即主要为出售多年无房产证的商品房,小产权房不在本次遗留问题处理范围。

小产权房是一个存在多年的问题,针对其转正的呼声也一直没有消散。在处理范围中,明确提出不含小产权房,让寄希望于通过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处理将小产权房合法化的人希望落空。

房产证难办理,犹如横亘在买房人心中的一根刺,迟迟不能拔除,时时隐隐作痛。

希望通过此次《通知》的实施,让那些没有房产证的商品房能够拥有合法“身份证”,让那些房屋入住多年却办不了房产证的家庭都能拿到自家的“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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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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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琼 发表于 2022-2-23 15:02:09 | 只看该作者
 
我17年在西安的房子,至今没有办好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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