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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AB5法案究竟是什么?加州拖车费要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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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7156340痕 发表于 2022-7-17 00:17:53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边厢2022年美国海运改革法刚刚生效,美国国庆节前夕传出一则消息,顿时让业界的心又悬了起来。6月30日,美国最高院做出决定,不予审理加州拖车协会(CTA)提出的关于AB5法案的上诉,案件发回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因为该法院已经在2021年推翻了地方法院关于AB5法案不适用拖车行业的临时禁令,这意味着AB5法案已经生效。消息传出,加州拖车行业顿时一片哀嚎。趁着长周末,上网看了很多新闻报道,油管视频,顺便学习了目前加州拖车公司的运作模式,也请教了几位资深业内人士,分享一下他们对AB5方案生效后对加州拖车行业的影响。

AB5法案究竟是什么?
为什么说该法案将从根本上改变加州拖车业的生态?
加州拖车价格会狂涨吗?

我把短时间内了解到的情况跟大家分享一下。AB5 法案AB5的全称是Assembly Bill No. 5,即加州议会5号法案。该法案的出发点是保护在零工经济(gig economy)下非典型劳务提供者(自由职业者,独立承包商等)的合法权益。AB5对于劳务提供者的身份鉴定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特别是针对普遍使用的独立合同工(Independent Contractor)。如果是正式雇员(employee),公司必须提供相关的福利:失业救济,医疗保险,养老等。公司如果要证明他们请的是独立合同工,AB5法案提出了严格的俗称“ABC”的测试法。
简单来说,提供有偿服务的劳动者应该被认定为雇员,而不是独立承包商,除非雇主能证明这三点:劳动者不受受雇公司在工作上的控制;劳动者从事受雇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之外的业务;该劳动者通常从事独立成立的行业、职业或业务。其中的第2条规定杀伤力很大,后面会提到。其实AB5法案早在2019年已经通过,2020年1月开始生效。该方案并不直接针对拖车行业,很多零工经济从业者,比如发型师,医生,牙医,拿到了豁免权,可以继续以独立承包商的身份从事相关行业。
加州拖车协会(CTA)通过引用一条联邦法令,申请了临时禁止令,AB5不该适用于拖车行业。当地法院批准了临时禁止令,后来又被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推翻,加州拖车协会于是把案子告到最高院,结果等来了最高院不予审理的裁决,案子被打回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临时禁止令失效,法案开始生效。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最高院做出裁决是6月30日, AB5法案有追溯效力,有效日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这样就埋了很多诉讼的地雷:如果拖车公司被判定违反了员工界定规定,违规的时间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计算,公司被司机和政府起诉的几率大增。

Owner-Operator(OO)Driver 业主-经营者司机模式为什么加州拖车协会如此强力反对这个法案呢?
这要从拖车行业比较独特的经营模式 Owner-Operator(OO)业主-经营者模式说起。
一般来说, 拖车公司雇佣司机拉货,司机是员工,按时付费,享有各种福利和保险,司机按公司指示做事情,服从调派员的分配。可是在美国,这种实行司机员工制的拖车公司是少数,绝大部分拖车公司实行的是业主-经营者模式。就加州而言,大约70%的卡车司机是业主-经营者模式。全美大概有35万登记的业主-经营者司机,光在加州就有7万。业主-经营者司机跟拖车公司签订的协议有好几种。
租购协议(Lease-purchase agreement)下,司机作为独立承包商每个月向拖车公司支付固定的拖车使用费,同时司机负责车辆的维护和修理,协议到期后,司机可以选择购买该车辆。另一种就是简单的租赁协议(lease program),拖车公司把拖车租给司机,司机按约付费,协议到期无需购买车辆。
前面这两种情况,比较适合刚起步的司机,没有足够的财力自购车辆。还有一种方式叫Lease-on agreement, 司机把自己的车租给拖车公司,以拖车公司的名义(各种许可牌照都用拖车公司的)拉货。拖车公司负责相关的文件工作和燃油税。还是, 司机不用自己找活干,公司会分派活给司机,司机按协议收取报酬,可以按英里数给钱,也可以按每个load给钱。这种模式对于自己有车的司机来说很适合,一来省了很多保险,车辆维护,税务和文件工作,二来公司帮忙找货拉,不用自己找活干。目前加州大部分业主-经营者司机都是lease-on agreement 的模式。
如果司机自己有车,还有一种生意方式:司机自己申请所有的牌照,包括美国交通部DOT的许可。这种模式英文叫operate under own authority。这种模式下,司机自己负责所有的税务,货物,车辆和人身保险,自己找活,活多的话,想接谁的活自己说了算,相当于自己经营一家公司。
业界的应对之策AB5 法案生效后,拖车公司如果还想以独立承包商的身份雇佣业主-经营者司机的话,必须100%满足前面提到的ABC测试的三项规定。问题来了,拖车公司无法通过第二条(Prong B)的测试: 劳动者从事受雇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之外的业务。拖车公司雇佣司机的目的是拉货,而这恰恰是拖车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之内的事情。继续以独立承包商雇佣司机的话就违反了AB5方案, 加州政府下属部门(EDD)会起诉违法的拖车公司,最高民事罚金是每次违规$25,000。
前面提到,法案有回溯力,如果一家拖车公司从2020年开始大量以独立承包商的方式雇佣司机,新方案下已经违规,将有可能面临被起诉的危险。那么拖车公司该如何应对呢?既然法案已经生效,拖车公司和司机必须7天之内(就是在本周五前)做出决定和改变,以保持合规。
综合了各种意见,大概有几个方案。第一,也是最直接的,拖车公司以员工的身份雇佣司机,司机享受各种员工福利,这样肯定符合AB5方案的规定,也是AB5法案通过的本意。但是,拖车公司的人力成本会大大增加。除了医疗,养老,失业救济,有薪假,加班费各种福利以外,拖车公司必须帮司机购买工伤险(worker's compensation)。拖车司机作为高危职业,工伤险的费用是一笔很大的支出。
公司规模越小,支出越大。一般按员工年收入的比例来购买,最高可达30%!这部分支出原来拖车公司是不用管的,司机转成员工后,公司必须承担。但是,看似完美的解决方案并不适合所有人。洛杉矶码头拖车协会曾经做过调查,大部分司机不想成为公司员工。作为公司员工,司机没有了自主权和选择权,而且2016年的一个调查报告显示,业主-经营者司机的收入普遍比支付时薪的员工司机高,因为前者通常可以挑一些赚钱多的活。
第二种方案是拖车公司更改或者增加经营范围,可以转成一家货代或是货运经纪人公司(broker)。因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变了,不再是拖车公司,这个时候还能以独立承包商的身份雇佣司机拉货,因为货物运输不是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内的事情。有的公司已经有两块牌照:拖车公司和货运经纪人。拖车公司名义下,司机是员工。经纪人公司则在拖车公司自身运力不够的情况下,把活交个别的拖车公司拉。这种混合模式可能是很多公司会采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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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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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zty812376 发表于 2022-7-17 00:18:34 | 只看该作者
 
这法案真的很难让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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