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开启左侧

[头条] 单位不负担,自己全额交纳的社保,能否在个税前扣除?

[复制链接]
81019 0
李春龙12 发表于 2018-9-26 23:05:35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虽然劳动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是,总有单位不愿意承担这项社会义务,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为了享受社会保险,不得不自行开立社保账户,交纳社会保险费用。问题来了,自己交纳的社会保险能否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呢?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正常情况下, 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个人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或者个人亲自交纳,企业给员工交纳的部分和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都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正好符合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公司不负担,员工个人在社保部门开户,全额交纳社会保险费,能否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呢?似乎解释不了。

我们再来看一个文件。财税2006年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文件中明确企业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交费比例实际交付社保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个人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交费比例实际交付社保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个人全额承担,也得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交费比例或者办法去承担,按照10号文件,通过这种方式个人实际交纳的社保应当能够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并不违背财税2006年10号文件精神。

我们再来看一个滁州市地方税务局的答疑:

咨询内容: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月工资5000元,我的社保费不是公司交,而是我个人在社保中心交。这种情况我所缴纳的社保费在计算个税时能否扣除?若能扣除,公司的个税纳税申报与实际又不符,怎么处理?

回复内容:你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第一条"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规定,你个人在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保费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 对于公司的个税纳税申报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你可以凭借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保费缴费凭证,要求企业会计将个人实际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从工资收入中扣除后,再进行个税申报。

部门:所得税科 答复时间:2014-09-09 11:36

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个人全额承担的社保,只有个人部分能够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个人承担的应该由公司承担的部分,不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理由是个人承担公司应交付部分,不属于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交纳,故而不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本文认为,个人全额承担的社保,也是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比例交纳的,因为如果公司不承担,个人仅仅交纳个人应承担部分,社保部门是不会通过的。因此,个人全额承担社保,属于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或者办法交纳的,应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不能因交纳方式的不同而限制这一项免税权利,实务中应该以法律文件为武器,积极争取。

本文为焦点财税作者原创

如需转载注明【焦点财税】出品!

转发和收藏的朋友们千万记得

点击右上角【关注】焦点财税!

精彩财税知识不迷路!





上一篇:白宫头号泄密者原来是她?
下一篇:想围堵中国太难,拜登又拿川普用烂招数,帮世界找一个共同敌人
 
排行榜
活跃网友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手机访问
Copyright © 2016-2028 CTLIVE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兔生活网  小黑屋| GMT+8, 2024-5-16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