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罗马法律是大陆法系。官方语言是意大利语族古典拉丁语和希腊语族古典希腊语。主要信仰先后是古希腊多神教(宙斯阿波罗那些)和基督教正统教会(君士坦丁堡总牧区,除此之外还有罗马总牧区,安条克总牧区,亚历山大里亚总牧区,耶路撒冷总牧区)。主要种族是我们俗称的白人里面的希腊罗马分支(多数为黑发棕眼,高鼻深目,中等身高,与日耳曼人比略矮,体毛较少)政治制度先后是贵族共和制和帝国制。经济生产方式先后是奴隶制农业商业和封建地主小农模式。 一个国家,只有政治制度和生产方式可以随意进步或者变化,与国家的文明属性本质无关。而法系,信仰,文化,种族则不可以随意变化。如果这些都变了,就不是原来那个国家那个文明了。法系和种族谓之法统,信仰和文化(起码语言文字)谓之道统。现代美国是英美法系(大洋法系/海岛法系),多数人信仰基督教抗罗派里的加尔文宗,安立甘宗(圣公会)和路德宗,多数人是日耳曼斯拉夫人(金发碧眼,身材高大,体毛多),还有凯尔特人(爱尔兰原住民后代),语言是日耳曼语族的英语。就连地理位置也是在罗马帝国时代的希腊罗马人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新大陆。没有一个地方和罗马相同,和罗马八竿子打不着,不能因为个别美国精英内心yy或者自己附会,我们也信了这一套(别提所谓“立国精神”,立国精神是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的,而且立国精神是基于政治制度,经济基础和法律文化种族地理等等共同影响产生的,不是凭空冒出来的,所谓山巅之城是美国,这叫yy,不叫事实),事实上美国多数公民自己都不这么认为,甚至连罗马在哪可能也不知道(多数美国人地理奇差) “新罗马”有且只有一个,它是罗马帝国的第二个长期首都,因此得名,更为人熟知的是它的别称:“君士坦丁堡”(直译“康斯坦丁诺波利斯”)
Nova Roma=Constantinopol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