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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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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i004 发表于 2021-11-28 08:03:30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买房时都是五证齐全的小区,怎么住了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拿不到房产证?”在领导留言板上,有许许多多这样的问题。

交房了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不由得让人心里发毛,为解决房屋历史遗留等问题,官方给出了新的回复。

1

为推进解决“房屋办证难”的问题,西安市住建局联合其他部门发布了《关于西安市处理不动产遗留登记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小猩给大家就重点内容做了以下总结:

01
明细处理范围

通知原文: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并出售,土地及房屋来源合法,权属清晰,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宅类项目。
(二)存在权属争议、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规划设施、小产权房、以及列为征收对象或拆除对象的房屋,不属于本次遗留问题处理范围。
(三)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设未登记的商业、办公、工业等项目可参照执行。西咸新区、周至县、蓝田县可参照执行。
解读:此次房屋产证的处理主要为商品住房,主要对象为去年已建成并出售,且权属清晰的房屋进行遗留处理。
已建成未出售登记的商业、办公、工业等项目也可参照执行。
不过,有以下几类房屋不属于处理范围内的对象:
①存在产权争议②有重大的安全隐患③严重影响规划设施④小产权房⑤已列为征收或拆除对象的

02
证缴分离原则

通知原文:坚持面对现实、执政为民、综合施策理念,以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确保法律底线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将群众办证问题与追缴开发建设单位相关税费相分离,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同时,按照“应收尽收、在追尽追、应缴尽缴”的原则,依法追缴土地出让价和相关税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解读:此项原则需要考虑房屋建设时的政策法规,将房屋办证与开发建设单位的税费缴纳分离。
对遗留项目中开发建设单位设计的违法建设等问题,依法查处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03
完善用地使用手续

通知原文:对于缺少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项目,在确保权属合法清晰、无争议的前提下,由项目所在地资源规划部门负责调查受理,拟定完善用地审批手续的相关意见,经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签订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等,同时对涉及违法用地等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解读:对于缺少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完善的权属合法清晰、无争议的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补办相关的手续。
对于安置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等项目也确定了补办用地手续的方式。
另外,对于开发建设单位灭失问题、已登记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都明确了处理措施。

04
补缴出让价和相关税费

通知原文:房屋尚未入住的住宅项目,开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以及划拨土地上自建房擅自对外出售,未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应当依法缴纳所欠价款和税费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解读:已建成但是未入住的房屋,开发商需要补缴欠款和相关费用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对于开发商补缴出让价款,按照预售许可证是否取得为参考,确定评估基准后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除此之外,对于开发建设单位灭失,已登记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都做出了处理措施。


通知原文件如下: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1张图片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2张图片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3张图片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4张图片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5张图片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6张图片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7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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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8张图片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9张图片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10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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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下这些小区因为项目建设与原审批存在差异,因此迟迟未完成验收工作、宗地涉及划拨廉租房用地转出让手续未办理、开发商涉法涉诉、开发商债务等许多问题一直不能办理房产证。
根据文件来看,这些小区属于遗留范围内的房屋,房产证办理也有了最新进展的。

中航华府小区、玄武新城、名京九合院锦芸苑、中铁二十局家属院、名京九合院锦芸苑、华阳琳珑苑、东御兰汀、钻石半岛、鸿基新城、大话南门。
中登文景时代、世融嘉城、华豪花园小区、西桃园社区、南飞鸿天锦、祭台村、泾渭分明生态半岛 、奥达文景观园、草滩佳苑、博源雅居。
亿润领城、晶鑫华庭、西仪104小区、增源航都绿洲、世家星城、帝源豪庭大厦、丽苑山水、万景荔枝湾、铭城国际小区、凤鸣华府。
阳光台365、香颂国际城、风憬天下、兰蒂斯城。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11张图片

十年前买的拆迁房,现在拿房产证,原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 第12张图片
以下这些楼盘的业主需要注意了,目前还有这些小区没有房产证。

恒瑞佳园、萨菲尔名邸、世融·嘉城、开元第一城、华豪花园洋房小区、世纪锦绣小区、金源御景华府、豪顿国际、朝阳花园小区、晶城秀府。
颐和郡、中登文景时代、玄武花园、江林新城、百花家园、浩华北郡、嘉宝城上城、翡翠明珠小区二期、青城小区、西航花园。
华府西城港湾、仟福珑邸小区、雅荷四季城、虹桥雅轩小区、汇通太古城三期、金品国际、中菲香槟城、文景雅苑、皇家园林、东方雅苑。
龙府北郡、柏林春天、御笔华章、景寓学府、尚品东华小区、雅荷南李鑫苑、汇成和苑小区、瑞丰新欣城、吉瑞花园、泰和居小区。
龙泊湾、亿润花园小区、馨悦茗园、丽湾兰岛、咸宁花园、弥香郡小区、佳馨尊邸、东方绿洲小区、西安公馆。
丰润国际公寓、兴盛园小区、东岸阳光小区、紫郡观澜、明威·橡树湾、柠檬宫舍、华清佳苑、景都花园、长安益园、金裕云顶。
东方星苑、安盛花苑、金海湾小区、骞柳小区、大兴新悦城、华豪丽晶、半坡国际广场、城市星钻、长安3号。
光华小区、高红小区、西瓷5号、恒天华茂星座、鼎新苑、吉源美郡国际城、朱雀坊小区、君悦华府小区、华著中城、伊顿公馆。
芙蓉公馆、揽盛·金广厦、凯森爱家e都广场、翰林北苑、中环国际城、唐樾·六和坊、煤机花园、景都花园小区、聚福园小区、警苑小区。
东城尚景小区、天浩上元郡、兰乔圣菲、长泰小区、东城新一家、巴黎大厦、玫瑰印象、欧罗巴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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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TDXXLZ 发表于 2021-11-28 08:04:00 | 只看该作者
 
​“买房时都是五证齐全的小区,怎么住了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拿不到房产证?”在领导留言板上,有许许多多这样的问题。

交房了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不由得让人心里发毛,为解决房屋历史遗留等问题,官方给出了新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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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解决“房屋办证难”的问题,西安市住建局联合其他部门发布了《关于西安市处理不动产遗留登记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小猩给大家就重点内容做了以下总结:

01
明细处理范围

通知原文: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并出售,土地及房屋来源合法,权属清晰,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宅类项目。
(二)存在权属争议、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规划设施、小产权房、以及列为征收对象或拆除对象的房屋,不属于本次遗留问题处理范围。
(三)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设未登记的商业、办公、工业等项目可参照执行。西咸新区、周至县、蓝田县可参照执行。
解读:此次房屋产证的处理主要为商品住房,主要对象为去年已建成并出售,且权属清晰的房屋进行遗留处理。
已建成未出售登记的商业、办公、工业等项目也可参照执行。
不过,有以下几类房屋不属于处理范围内的对象:
①存在产权争议②有重大的安全隐患③严重影响规划设施④小产权房⑤已列为征收或拆除对象的

02
证缴分离原则

通知原文:坚持面对现实、执政为民、综合施策理念,以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确保法律底线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将群众办证问题与追缴开发建设单位相关税费相分离,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同时,按照“应收尽收、在追尽追、应缴尽缴”的原则,依法追缴土地出让价和相关税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解读:此项原则需要考虑房屋建设时的政策法规,将房屋办证与开发建设单位的税费缴纳分离。
对遗留项目中开发建设单位设计的违法建设等问题,依法查处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03
完善用地使用手续

通知原文:对于缺少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项目,在确保权属合法清晰、无争议的前提下,由项目所在地资源规划部门负责调查受理,拟定完善用地审批手续的相关意见,经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签订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等,同时对涉及违法用地等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解读:对于缺少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完善的权属合法清晰、无争议的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补办相关的手续。
对于安置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等项目也确定了补办用地手续的方式。
另外,对于开发建设单位灭失问题、已登记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都明确了处理措施。

04
补缴出让价和相关税费

通知原文:房屋尚未入住的住宅项目,开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以及划拨土地上自建房擅自对外出售,未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应当依法缴纳所欠价款和税费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解读:已建成但是未入住的房屋,开发商需要补缴欠款和相关费用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对于开发商补缴出让价款,按照预售许可证是否取得为参考,确定评估基准后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除此之外,对于开发建设单位灭失,已登记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都做出了处理措施。


通知原文件如下:

 第25张图片

 第26张图片

 第27张图片

 第28张图片

 第29张图片

 第30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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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些小区因为项目建设与原审批存在差异,因此迟迟未完成验收工作、宗地涉及划拨廉租房用地转出让手续未办理、开发商涉法涉诉、开发商债务等许多问题一直不能办理房产证。
根据文件来看,这些小区属于遗留范围内的房屋,房产证办理也有了最新进展的。

中航华府小区、玄武新城、名京九合院锦芸苑、中铁二十局家属院、名京九合院锦芸苑、华阳琳珑苑、东御兰汀、钻石半岛、鸿基新城、大话南门。
中登文景时代、世融嘉城、华豪花园小区、西桃园社区、南飞鸿天锦、祭台村、泾渭分明生态半岛 、奥达文景观园、草滩佳苑、博源雅居。
亿润领城、晶鑫华庭、西仪104小区、增源航都绿洲、世家星城、帝源豪庭大厦、丽苑山水、万景荔枝湾、铭城国际小区、凤鸣华府。
阳光台365、香颂国际城、风憬天下、兰蒂斯城。


 第35张图片

 第36张图片
以下这些楼盘的业主需要注意了,目前还有这些小区没有房产证。

恒瑞佳园、萨菲尔名邸、世融·嘉城、开元第一城、华豪花园洋房小区、世纪锦绣小区、金源御景华府、豪顿国际、朝阳花园小区、晶城秀府。
颐和郡、中登文景时代、玄武花园、江林新城、百花家园、浩华北郡、嘉宝城上城、翡翠明珠小区二期、青城小区、西航花园。
华府西城港湾、仟福珑邸小区、雅荷四季城、虹桥雅轩小区、汇通太古城三期、金品国际、中菲香槟城、文景雅苑、皇家园林、东方雅苑。
龙府北郡、柏林春天、御笔华章、景寓学府、尚品东华小区、雅荷南李鑫苑、汇成和苑小区、瑞丰新欣城、吉瑞花园、泰和居小区。
龙泊湾、亿润花园小区、馨悦茗园、丽湾兰岛、咸宁花园、弥香郡小区、佳馨尊邸、东方绿洲小区、西安公馆。
丰润国际公寓、兴盛园小区、东岸阳光小区、紫郡观澜、明威·橡树湾、柠檬宫舍、华清佳苑、景都花园、长安益园、金裕云顶。
东方星苑、安盛花苑、金海湾小区、骞柳小区、大兴新悦城、华豪丽晶、半坡国际广场、城市星钻、长安3号。
光华小区、高红小区、西瓷5号、恒天华茂星座、鼎新苑、吉源美郡国际城、朱雀坊小区、君悦华府小区、华著中城、伊顿公馆。
芙蓉公馆、揽盛·金广厦、凯森爱家e都广场、翰林北苑、中环国际城、唐樾·六和坊、煤机花园、景都花园小区、聚福园小区、警苑小区。
东城尚景小区、天浩上元郡、兰乔圣菲、长泰小区、东城新一家、巴黎大厦、玫瑰印象、欧罗巴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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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萌宝宝 发表于 2021-11-28 08:04:56 | 只看该作者
 
弄清一个前提很重要。这套动迁安置房屋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原房主办了房产证后再转给其母亲(赠予或买卖的方式),还是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写了其母亲的名字而不是原房主的名字。如果是后者,动迁安置协议的附属文件调配单中该套房屋产权人的名字是谁?
一、原房主先办房产证再转给其母亲的情况
有恶意串通的可能,可主张转让行为(赠予或买卖)无效,继续履行过户到买方名下。
二、一开始办理产权证时就办理在其母亲名下的情况
1、调配单中房屋是原房主的名字,改了原调配单,变更为其母亲的名字。
仍有恶意串通的可能,可主张变更调配单的行为无效,要求继续履行过户到买方名下。
2、调配单中房屋是原房主及其母亲的名字(或者还有其他人名字),或者干脆是其母亲的名字(或其他人或共有)。
本身出售给买方就是无权处分行为,只能追究违约责任,而无法要求继续履行过户。
此外,主张恶意串通行为无效,还涉及到取证证明的问题,比如房屋出售给买方时原房主其母亲是否在场或知道、变更名字的过程有无支付对价房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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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zgm330330 发表于 2021-11-28 08:05:42 | 只看该作者
 
解决了么什么产权 ,这种房子水很深主要是它不受法律保护,拆迁房国务院宣布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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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此名称己存在 发表于 2021-11-28 08:06:1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房产已经交付给你们,一直由你们占有使用,还是有胜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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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暖朵儿11 发表于 2021-11-28 08:06:38 | 只看该作者
 
只能要求签字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找当地律师尽快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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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电车之狼2 发表于 2021-11-28 08:07:22 | 只看该作者
 
必须一起告,这件事需要专业设计,收集证据,系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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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峩最亲爱旳 发表于 2021-11-28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实在气不过,可以考虑把他们一家都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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