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的随身行李及物品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你的随身行李或物品将在候机、登机时被转托运,根据相关安全规定及机场要求,此部分行李或物品将重新进行安全检查,由此或导致无法同班运输。
A. 超出下列所示的随身行李、物品标准要求;
B. 不能放置在航空器客舱上方的封闭式行李架内,或放置在你的前排座椅下;
C. 出于对航空安全方面的考虑,不能随身携带。
建议大家提前主动前往值机柜台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不论任何舱等,手提行李之体积包括轮子、把手及侧袋, 长 x 宽 x 高 不可超过 56 x 36 x 23 公分 (22 x 14 x 9 英吋),重量不可超过7公斤。携带至客舱的手提行李必须放置于座椅下方或行李置物柜。
旅客可于到报到柜台或登机门利用随身行李测量器,检查其所携带的手提行李是否符合体积之限制。对于超重或过大之手提行李,因客舱安全因素则将请旅客改为托运。
除了上述手提行李外,每位旅客尚可免费携带1件下列个人物品登机:
除了上诉物品之外,每位旅客可携带如下一件个人物品,各边以40 x 30 x 10公分/16 x 12 x 4英吋 (长x高x宽) 为原则或长宽高总和尺寸不得超过80公分/32英吋或其他类似规格的东西(需遵守所在国的相关限制)。尺寸包括轮子、把手及侧袋。若乘客的物品超过长宽高总和尺寸80公分/32英吋,则将纳入手提行李额度计算。当随身行李超过额度时,乘客须将手提行李或个人物品托运。
已预订座位的国泰旅客可免费携带 1 件手提行李及 1 件额外小型物品。有关手提行李须能放进舱顶置物柜,尺寸上限为 56 厘米 x 36 厘米 x 23 厘米(22 吋 x 14 吋 x 9 吋)。而小型物品须能放在前方座椅之下, 尺寸上限为 15 厘米 x 30 厘米 x 40 厘米(6 吋 x 12 吋 x 16 吋)。头等客舱、商务客舱的乘客,和持有马可孛罗会会籍的乘客可享更多手提行李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