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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找公司代缴社保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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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16 20
hyrzmark 发表于 2021-4-21 05:46:31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找公司代缴社保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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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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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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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中国本溪 发表于 2021-4-21 05:58:00 | 只看该作者
 
自己申请个个体户,慢慢交去呗,个体户查个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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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揉熊熊 发表于 2021-4-21 05:57:26 | 只看该作者
 
各地对社保有不同的描述与分类,社保待遇最好的肯定是在职职工这样档次了。
那么想找公司代缴,那么就要合法的成为在职职工,只要你所有手续都合法合规,那么不去工作只是企业内部的事。
具体怎么搞,一是找个朋友的公司,做成在职职工,然后社保工资个税等等都要一起做账,那么就涉及到一些社保以外的费用,你得和朋友好好计算好好协商。
二是找人事代理公司,他们一条龙把人事代理的手续都给办了。
我所在的公司,很多员工分布全国各地,需要缴费的地点不一,所以将劳动关系都是挂在人事代理公司的,相关社保等都是人事代理公司做的。
个人代缴社保,估计也是这么一种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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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丶丶丶丶丶浅逝 发表于 2021-4-21 05:56:26 | 只看该作者
 
违法, 但是没人管就不算违法,因为996也违法,但已经变成政治正确就差写进劳动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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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chen姗姗 发表于 2021-4-21 05:55:59 | 只看该作者
 
自己申请自由职业交不是更好,99元/月也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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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写写写写着玩的 发表于 2021-4-21 05:55:31 | 只看该作者
 
个人找企业挂靠代缴社保有风险;企业建议找资深的全方位人力资源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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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c好丽友 发表于 2021-4-21 05:55:19 | 只看该作者
 
违法,但这事跟公司按最低基数交社保一样,官方基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另外那些代缴公司,大家都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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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房事俱乐部 发表于 2021-4-21 05:54:57 | 只看该作者
 
01社保代缴违法吗?

答案是:违法!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这是对缴纳主体的资格要求和限制。
有人会问,这里的用人单位难道就不能是第三方代缴机构吗?
——不行!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由于第三方代缴机构与参保职工之间没有实质用工,依《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之规定,双方完全不存在劳动关系,第三方代缴机构就不是社会保险的合法缴费主体。
此外,具有实际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社保费用的法定缴纳责任,也不能因为代缴机构代缴了社保费用而被免除,也没有法律规定可以将社保缴纳义务转移至第三方代缴机构。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对于社保代缴行为,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是得不偿失的。
不仅如此,社保代缴行为还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后文会详细分析。
02社保代缴违法的法理分析

我们再从立法目的出发,聊一聊社保代缴的违法性。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保代缴的行为,有违社会保险的初衷,破坏了社会保险的秩序和稳定性,对于依法合规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和个人是不公平的。
社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不是花了钱就应该受保护,社会保险本质上还是一种社会福利,因此对于缴纳主体是有严格要求的。
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委托社保代缴公司为其代缴社保,其主体资格是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委托社保代缴公司为其职工代缴社保,也是违背“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内在要求,更何况有些是为了方便职工异地缴纳社保,劳动关系所在地和社保缴纳所在地严重脱离,破坏了社会保险的秩序性。
03社保代缴的行政责任分析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责令补缴并加收滞纳金,逾期者进行罚款。
而社保代缴行为面临的行政处罚可能会更严重,因为涉嫌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保”,会“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各地对于未按规定缴纳和“骗保”的行政处罚也有明确的规定,以下以广东省为例: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实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时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瞒报、漏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人数,或者以发放补贴、签订协议等形式拒不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义务;
(二)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第六十一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代缴社保行为的本质就是虚构劳动关系,因为代缴机构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企业的职工并没有真实的劳动关系,而是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才得以实现社保缴纳,这就属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的“虚构劳动关系”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根据涉案金额会对委托人、委托企业和代缴机构等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04社保代缴的刑事责任分析

社保代缴行为不仅仅涉嫌行政责任,还涉嫌刑事责任。
2020年7月,北京就公布了两个关于社保代缴涉嫌刑事责任的案例:
北京朝阳某科技公司,自2017年3月至2019年10月期间,伪造用工关系代缴社保,领取社保待遇。该公司主要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客服主管及销售员武某等13人,因涉嫌社保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还有家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虚构劳动关系,为2800余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业务,骗取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药费,公司负责人谷某霞等6人,因涉嫌诈骗罪被通州被检察院批捕。
前文已经论述过,社保代缴行为涉嫌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进行“骗保”。而“骗保”行为一旦达到法定金额,则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全国人大针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做了立法解释,认定这种行为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社保代缴无论是从其行为表现上还是从社会效果上,往往容易被认定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保待遇,从而涉嫌诈骗罪。
还有一个问题,诈骗罪的涉案金额达到多少才算犯罪呢?
各地区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不同的标准,本文以广东省为例,我们来看看广东省的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经研究,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二、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可以发现,对于诈骗罪涉案金额的追诉起点是很低的,涉案金额达到四千或六千以上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以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社保代缴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罕有发生。但是,去年北京发生的社保代缴涉嫌刑事责任的两起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不仅仅是北京,广东也有新的动作。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公安厅在2020年12月份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
第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执行本办法,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四)查处社会保险骗保案件,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接收并依法处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移交的有关骗保、拒不退还待遇或者基金等案件;
(五)将涉嫌诈骗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金支出,包括以下情形:
(一)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鉴定意见等方式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上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和施行表明了广东地区打击社保违法行为的力度在加强。因此,未来对于追究社保代缴刑事责任的案例可能会日益增多。
05结语

社保代缴在以前或许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社保基金重视程度的提高,以及对于社保“骗保”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强,尤其是当前已经出现了社保代缴涉嫌刑事责任的案例了,我们对于社保代缴行为的认知也应当及时发生变化:社保代缴已经不是法律的灰色地带,而是逐渐演变成“黑色地带”,成为不仅仅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而且司法实践开始打击的违法行为了。
无论对于企图靠代缴社保服务赚取利润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还是对于希望靠社保代缴解决编外员工问题的企业,亦或是想“挂靠”社保的个体户、自由职业者或者无业人士,都应当及时收手,保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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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asdfaf 发表于 2021-4-21 05:54:19 | 只看该作者
 
代缴当然是违法的,但是,缴纳的费用如果正常进入到社保账户,那就必须承认缴费,并且可以正常享受应有的待遇,当然,代缴违法,应追责代缴单位的违规,并且,一旦有任何纠纷,均有代缴双方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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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流星留下的眼泪 发表于 2021-4-21 05:53:53 | 只看该作者
 
有很多企业或自由职业者都选择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代办社保。对于企业来说,社保代缴/代办是指用人单位将社保缴纳费用支付给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称为“挂靠代缴”。那么,企业为什么要委托第三方代缴/代办社保呢?


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缴/代办社保有两大原因:
1、涉及异地用工的情况,为了方便员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的企业会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该类员工的工作地通常是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而企业在该地区没有任何分支机构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因此,这些员工通常也会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其缴纳社保。
2、出于降低企业成本的考虑,将员工社保缴纳事宜“外包”出去能让企业的人事从繁重的社保缴纳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人力的工作效率,减少企业的人力成本。
代缴社保的好处:
1、企业通过锐博天成代理社保后可以使企业从繁杂琐碎的缴纳事务中解脱出来,节省人事管理成本。
2、企业通过代缴企业员工社保,可以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依法缴纳社保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避免未缴纳社保带来的法律风险。
3、使企业更专注于选人用人、绩效考核、薪酬确定等人事管理的核心职能。
4、企业通过锐博天成代缴社保后,可以给员工带来福利保障,留住人才,使公司稳定发展解决员工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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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1、社保公积金申报及缴纳
2、社保待遇享受及医疗报销
3、社保账户转移与合并手续办理
4、社保公积金扣缴情况查询
5、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的开具
6、社保公积金政策咨询
7、工伤认定及申报
8、商业保险购买及理赔




服务流程:
客户提出服务需求→拟定需求服务方案→确定需求服务方案及报价→签订代理协议→提供并核对增减员名单→保险增减员→工伤认定及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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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笨笨← 发表于 2021-4-21 05:52:56 | 只看该作者
 
找公司代缴社保?一句话:违法的!
目前市面上大多数代缴个人社保的公司都是违法的,按照规定,城镇职工的社保关系和劳务关系必须一致,而社保代缴公司提供的劳务关系是虚假的。这些社保代缴公司不仅依靠收取手续费和服务费赚钱,还会涉及骗保,要求一次性缴纳一年的保险费,实际只给职工缴纳几个月,过后就直接消失。


那失业离职社保断缴了,还有没有补缴的可能?
如果离职之后很快找到新工作,断了的社保还是有可能接上的。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值得注意的是,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


社保代缴虽可规避社保断缴的风险,但这种方式并不合法,而且个人还需要额外承担社会保险中的单位缴费部分,由于公司的操作问题,依然存在断缴漏缴的风险。员工若想避免社保断档,最好在更换工作时注意前后衔接,避免辞职后再考虑找新工作。如果是已经找好新工作再离职的情况,就需要员工和新老单位提前沟通确认好离职和入职的时间,以及社保增减员的时间,尤其要提醒新单位在入职后及时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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