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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如何看待翁同龢后人将家藏的书画捐赠给波士顿博物馆一事,其中包含了沈周和董其昌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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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落日 发表于 2021-8-10 15:22:51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这个是澎湃的稿件,事先声明,本文与所持观点无关。以免影响各位的客观判断。我看下面回答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对我的声讨上,有违问答的本意。

——————————————————
知乎上曾经有结论放在这里仅供参考
欧美博物馆因为经费的问题已经多年没有更新和维护了,上次就在波士顿博物馆看到明代衣柜就随意在墙角放着,没有任何保护,就围了个围栏。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对文明的研究,永远都是本国更上心,就算他对你有更多的兴趣,从学术上的研究永远都是少数的,大多数的眼光都是猎奇而已,那能有多大的资金去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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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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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nnyyzhangy 发表于 2021-8-10 15:23:36 | 只看该作者
 
1.我查了一下,翁万戈已经入籍美利坚,所捐出的文物是个人合法财产。人家本来就不是中国人,所以也不用动辄就用“不配做中国人”来批评他。
2.几年前,翁氏家族曾经将一批收藏多年的古籍捐赠给上海图书馆,甚至更早还有更多的捐赠行为。这是上图多年努力,和翁万戈建立起相互信赖关系的结果。所以翁万戈将书画藏品捐赠给波士顿博物馆,可能是波士顿博物馆多年努力,和翁万戈也建立起这样相互信赖关系的结果。不过具体细节,恐怕需要等媒体去采访和梳理了。
3.收藏家把收藏捐赠给博物馆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来说很难保证收藏家的家族世代都能出喜爱收藏的族人,相对来说定位于永久机构的博物馆更适合作为文物的最终收藏地。不过收藏家具体捐献何种收藏,和博物馆的努力,收藏家当时际遇经历都有很大关系,一个例子就是因为种种原因,王世襄把家具收藏有偿捐赠给了上海博物馆,而不是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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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爱的出现 发表于 2021-8-10 15:23:54 | 只看该作者
 
无所谓。古代的东西慢慢消失很正常。

 1958年5月20日,湖南吐槽王在同一个会上第三次讲话,再次解释了“辩证法”。他吐槽道:

  “中国人把结婚叫做红喜事,死人叫做白喜事,我看很有道理。中国人很懂得辩证法的。结婚可以生小孩,母亲分裂出小孩来,是个突变,是喜事。一个人分裂出三个、两个,甚至十个八个,像航空母舰一样((◔◡◔))。……
新事物的发生、变化、灭亡,老百姓都叫喜事。人死了,开个追悼会,一方面哭鼻子,一方面又觉得是喜事,确实是喜事。你们设想:如果孔夫子还在,也在怀仁堂开会,他二千多岁了,就很不妙!
๑乛◡乛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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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无以 发表于 2021-8-10 15:24:06 | 只看该作者
 
惊闻翁万戈先生于美东时间9日驾鹤西去,深表哀悼。斯人已逝,风骨永存!
补充一条最新的消息,上博方面确认翁万戈先生在向波士顿方面捐赠此批字画之前,已经向上博捐赠了明沈周《临戴进谢东安山携伎图》、清王原祁《杜甫诗意图》巨轴,并在2016年以相当优惠的价格向上博惠让了赫赫名迹宋梁楷《道君像》。对比翁先生的善举,我就想问问评论区的某些人,你们不觉得自惭形秽吗?你们除了敲键盘乱喷之外,为我国的文保事业到底做过一件实事吗?
评论区有位 @规则抛弃众生 的,臆造了个词“中国文明”,并用这个词在这个问题(不止是本回答)下推销他那一套莫名其妙的理论,并且动不动就诘问他人“哪里来的勇气”、“有何脸面”?然而我们熟知的只有“中华文明”一词,此人用“中国文明”取代“中华文明”这在逻辑上叫作偷换概念,将族别属性的“文明”篡改成了国别属性,基于此人已被我拉黑,我只能在回答中劝告他,学好语言逻辑,提高文字水平,千万不要拿无知当作武器。
针对有人以“司农常熟世间荒”以及《古物出国护照规则》规则来非议翁氏这批藏品的来源与出国途径,作两点补充。
首先、翁同龢作为晚晴政坛上清流的代表,虽然其见识与施政有很多问题,但其个人的操守是相当清白与廉洁的,这也是有历史公论的。“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原本是针对晚晴政坛上的“清浊之争”,指责李鸿章为首的浊流虽为干吏但私德有亏,暗讽翁同龢为首的清流虽品行高洁但施政无能。而现在一些人故意曲解这句话,污蔑翁同龢搜刮民脂民膏才得来了这批书画藏品,根本就是无中生有,恶意中伤。
翁万戈先生世守的这批藏品来源比较复杂,并不局限于翁同龢,而是来自于整个常熟翁氏家族。但仅就翁同龢的这部分而言,其来源是相当干净的。翁同龢的日记现在有出版,其中关于翁同龢购藏书画的内容相当丰富。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指责翁同龢不务正业,把大把时间耗费于购藏书画之上,但说他在购藏书画时有任何不义之财,那完全是无稽之谈。
其次、国民政府行政院1935年确实颁行过《古物出国护照规则》,但这部法规的规范对象是“凡中央或省市直属之学术机关”,这是要明确的。
国民政府为了防止文物外流确实颁布过一些法令,但关于这些法令的实施细则却从来没有过,比如对于“古物出口标准与细目”就从来没有明确过。兼之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到败退台湾期间,大陆基本上就始终处于断断续续的战乱之中,可以认为国民政府对于文物外流基本就处于“有法”但“无依”的状态,相关法规也未能真正实施过。以现在的材料,翁万戈先生当年护送这批收藏去美国是否取得过政府许可,我没办法给出明确答案。但无论如何,拿翁氏家藏与晚清以来外国势力从我国劫掠而走的文物相提并论是相当不妥当的。
最后我要再强调一次,不要开口闭口就提什么“民族情绪”、“国家大义”,守护文物是表现在行动上,而不是键盘上。我这些年自费从境外买回来并收藏至今的海外流失文物比你们这种键盘侠多得多了,和我谈这些,你们不配。
以下为原答案:
一、翁同龢真的地下有知也不见得有什么睡不安稳的,翁同龢收藏字画纯粹是出于消遣与爱好而已,根本不存在所谓“为国家保护文物”的观念。
二、这些字画确实是翁万戈先生的合法财产,而不是你所谓的自认为。
三、翁先生现在是美国公民,本来就不存在什么“不配做中国人”的说法。
四、翁万戈先生在中国国内动荡不安的时候,远渡重洋,只身守护这批文物几十年。并且向包括中国的谢稚柳、徐邦达、启功,美国王季迁、高居翰等一流学者在内的全世界书画研究者公开这批材料,以供学术研究,可谓善莫大焉。此外翁先生本身既是陈洪绶研究专家,也是包括上海图书馆、波士顿博物馆在内的一批文物收藏机构的艺术赞助人,他对中国文物的守护与研究是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人。
五、翁先生有权处理自己的身后事,动不动拿所谓“不配做中国人”来评判别人正常行为的人,不是蠢就是坏。
补充一条,基于提问者动不动就说翁万戈先生捐赠文物给波士顿是数典忘祖,恰好我也看过点翁同龢日记,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一句:“在守护包括中国书画在内的翁氏藏品,将其作为终生事业并惠泽世人这一点上,翁万戈做得比翁同龢以及他另几位直系与旁系祖先要好得多得多。翁万戈先生对于中国文物保护事业是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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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ai7585398 发表于 2021-8-10 15:24:58 | 只看该作者
 
 第1张图片
翁同龢墓于1982年先后被常熟市和江苏省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翁同龢墓1990年被盗,这难道还是翁家的责任?

有些人啊,对具体的人没有任何同情心,同理心,爱护心,但是对于虚无缥缈的政府却关怀备至,唯恐政府一根毛受到了损害……这也是一大特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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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翁同龢后人翁兴庆(万戈)我不但要把180多件文物捐给美国的博物馆,我还会连一件文物都不会给国内,随便国内博物馆出多少钱。

因为1990年,翁同龢墓被盗掘,翁同龢的尸身被拉出棺外,骨殖四散,身上的衣履碎片也散乱丢在地上。

过了一两天,当地有关部门才赶紧派人来把棺木和残存骨殖重新放入墓穴内并填上封土。

这等于是把翁同龢给“挫骨扬灰”啊。

将心比心,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会接受陵园管理机构的赔礼道歉,“罚酒三杯”就让这件事过去吗?

“我曾祖父的墓,还是市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都能让盗墓者把墓给盗掘了,我怎么能相信你们会好好保存我捐赠的文物?”

“因为你们的失职,害得我曾祖父被‘挫骨扬灰’,你们还想我把我家的文物捐给你们?”

我觉得如果翁兴庆先生有以上两种情绪,完全是人之常情,当然,我不知道翁兴庆先生为什么会做出这个决定,但是翁同龢墓被盗掘,翁同龢尸身被拉出棺外,骨殖四散,现在棺椁里是残骨这件事对他刺激肯定是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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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力 发表于 2021-8-10 15:25:08 | 只看该作者
 
翁同龢如果泉下有知,睡得挺安稳的。
因为古人对于文物的观念,就是私人的,就算毁了也是自己的事情。
如果翁同龢睡不安稳,那乾隆往文物上咔咔盖戳子,往古玉上刻字,他的良心会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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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いせえう岚_卢 发表于 2021-8-10 15:25:55 | 只看该作者
 
实名反对某些洗地的回答。
一种认为,翁同龢的坟被人挖了,所以他的后人不把文物送回国有理。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民国到文革挖祖坟的事情多去了,再早点十三陵也挖了,中山靖王的坟也被挖了。于是这些后人就都变得造反有理?
虽然说捐不捐是别人的自由,怎么做都不违法,但是这样洗地的逻辑是站不住脚的。
一种认为,捐到国外是弘扬中华文化,而且发达国家搞研究和保护比我们好。
这事就呵呵了。书画从唐宋就是至宝,地位高于瓷器和玉器,保护技术传承千年,研究也基本上都集中在国内,你让国内的专家以后都要去美国求爷爷告奶奶研究自己的文化,这是哪门子的弘扬?哪门子的研究保护?
最后还有一说,说有些人自己舍不得捐献文物,还要道德绑架翁家人。
此说更是扯淡。事实上,大部分反对的知友指责的是将这批文物送到国外,而非留在国内,跟捐不捐没关系。
事实上这批文物就算卖给国内的博物馆,也并不会有任何人指摘,毕竟只要在国内任何一个博物馆,对于国内搞研究的人来说都是方便的。这和捐不捐文物是完全两回事。
我曾经捐献过包括前民国安徽省主席的回忆录原稿等文物,珍贵谈不上,但至少做到力所能及。相信这一点,绝大部分冷嘲热讽别人是小粉红的人做不到吧。
此外,有人给我“科普”了波士顿博物馆,一切言之凿凿,好像真理在握,然而很是不幸,我刚从米国回,有些谎言一戳即破。正巧某人号称还在波士顿博物馆的画,我在大都会博物馆碰巧偶遇,呵呵。
最后,我很想问,到底是什么人,什么目的,要在这个回答里信口开河?

 第3张图片

某人的回答截图

 第4张图片

某人说的是这副画么?

 第5张图片

该画得签名。

以下是原回答。
国外对书画的保存并不好。当然如果后人在国外,拿财产换社会地位是他们的事,可耻的人再怎么声讨也不会觉得自己可耻。
另外,波士顿博物馆东西不怎么样,这笔捐赠也不会被这个博物馆有多重视,最多又变成一笔讹钱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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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故人驯鹿 发表于 2021-8-10 15:26:05 | 只看该作者
 
时至今日,我中国依然尽是奴颜婢膝之徒,尽是为列强贵族辩解之辈。
翁万戈祖上为清朝贵族,所食所用何不是我中国的民脂民膏。即使不行贪腐之事,封建地主的剥削就不存在了吗?地主剥削民众仅仅贪腐?他翁家不剥削民众,何以积攒起庞大的家业,收藏起如此丰富的古籍字画。事实如此明白,却有为这种封建贵族解释之徒。如若翁家所得都是他创造的劳动价值的结果还好,毕竟是为了国家付出的功臣,理应得此回报。可翁同酥身为一代帝师,无兴国之名,有因私误国之嫌。主国而军力不长,主战而一战覆没,主维新而乱生于内。假如是诸葛孔明,早知辞职以谢天下,安敢居高位以误国事。
这样的人,能够侥幸积累起如此庞大的功业,可谓世受皇恩,可这样世受皇恩的家族于国于民可有好处呢?没有,他翁万戈于38年中国饱受列强欺凌之际赴美,48年举家赴美。这样饱受诗书礼乐熏陶的大家族,不知临难不苟免,不知“苟利国家生死以”,将偌大的中国,四亿人们交给山沟里面的毛委员们来拯救,可以说尽显其腐朽的自私嘴脸。这是对自己所受中国文化熏陶的背叛。
居美之后虽然将很多文物或卖或捐给了祖国,可未闻小偷归还了部分他所窃取的物品而受人赞誉的。难道你们这群洗地的人是只知惩罚窃钩的小偷,不敢非议窃国的大盗?
他祖上以不义的手段聚集了大量的文物,可谓之贼;今日他将中华的历史记忆捐赠给昔日欺凌华夏的列强,可谓国贼。
现在尚有人替他开脱,或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云云,可自己劳动争取的固然算私有财产,封建地主的剥削所得只能叫做贼产吧?
或曰我中国落后不能保护云云,固然一人孱弱不能守护祖业是事实,也未闻为强盗强取豪夺而作证的。
或曰其为美国人云云,美国人在中国做了小偷,偷了中国劳动人民的所得,难道就不该被骂?
或曰他为宣传我华夏文化之故也,我华夏文物自可以以合法手段向外国展示宣传,不必以此引人非议的手段将文物慷慨予之,有慷慨之名义,实卑劣其至极。有一村有祖传之宝,有他乡之人以宣传为名将祖传之宝赠予他人,何其“慷慨大方!”
吾纵观翁万戈种种作为,虽不算十恶不赦,凭世受国恩而临难苟免,抛弃祖国,外流文物几条,国贼一名难辞。
那么为其辩解的都是何人呢?不是像他一样的贼子一党,便是信从贼子所言的愚夫了。
我固知有人做了错事就要承担后果,就如当了婊子就不要立牌坊。可现在竟有人以人身自由等等显得正义的言辞为错事掩饰,指责他人的“道德绑架”,以谋求心理的安慰。我们自然不确定我们能不能做的那么高尚,不过我听说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微是卑微者的通行证。既然为了私利选择了卑微,何必去站着高尚的台子上为自己颁奖呢?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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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醒醒362034450 发表于 2021-8-10 15:26:48 | 只看该作者
 
能咋说,和其祖上一个德行呗,私利高于国家和民族,还真是翁同龢的好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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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浪仔佳 发表于 2021-8-10 15:27:14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暂且不论道德,就从法律上讲私人合法持有的文物就是私人财产,个人是对私有财产完全处置的权利,所以就是人家把那些画都烧了你也在法律上挑不出人家的错。
其次从道德上讲。对于私人合法取得文物,那就是一种艺术品,只不过很多人因为近代文物流失,强行附会了民族主义情绪在里面。这一方面,中国近代流失文物那是因为巧取豪夺等等非法手段,所以是坑蒙拐骗的财产,是脏物,所以应该谴责。但是翁先生的文物可不是赃物。第二点不管是文物还是其他什么艺术品,首先是全人类的,其次才是民族的,最后才在财产意义上归属某人。因为如果艺术品必须归本民族所有那是站不住脚的论调,卢浮宫的达芬奇,冬宫的鲁本斯,故宫的英国钟表,要按照题主这些逻辑都得统统归还,不管是合法取得的还是不合法地。这很明显是无厘头的想法。如果你的看法和世界通行做法有抵触,那么几乎是你的错,除非你有什么大的创举能推翻一般规则,否则还是多反思反思自己的错误。
翁先生的做法不仅有功于人类,也有功于中华民族。我实在看不惯有的人身无寸功,仗着人家死了,自己有个键盘追着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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